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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整個人都愣了,就是換了個殼子而已,怎麼性格也會換的這麼徹底……

不過,想想也是,曲正珊就和不爭完全不一樣,現在換成鄭晴歌,她又和曲正珊完全不一樣,如果不是她們身上有相同的仙氣,長生連認都不敢認。

長生默了半天,才斟酌著開口,“你把我留在你身邊,就是為了吃飯?”

鄭晴歌蹙眉,“不是。”

她回答的非常快,但等到長生問她還想幹什麼的時候,她又說不出來了。

長生垂眸想了想,揚起下巴,坦然與她對視,“行,我可以留下,不過我有個條件。”

“什麼條件?”

長生眯起眼睛,一字一頓道:“馬上把你家外面的那些已經開花的和即將開花的放蕩植物都給我鏟了!”

作者有話要說: 長生:都已經有我這個草了,居然還敢出去拈花惹草,不能忍!

鄭晴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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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日萬沒做到,以後慢慢補足吧QvQ

第58章 偷雞不成蝕把米(4)

最後, 這些花還是沒逃過長生的魔爪= =

高階口糧送過來, 大部分都進了長生的肚子, 小部分被長生強行餵給鄭晴歌, 不過無一例外,她全都吐了出來。

長生這才信了, 鄭晴歌是真的喝不下別人的血。

長生覺得這是新生期的問題,現在的鄭晴歌太敏感, 而她本來就是一個有潔癖的人, 會變成這樣倒也正常。從始至終, 長生就沒想過為什麼她的潔癖沒在她身上體現這個問題。

長生覺得沒必要想,答案不是很明顯嗎?因為她是長生啊, 哪怕換一百個殼子, 只要裡面的靈魂是不爭,她就永遠都能得到特殊待遇。

長生就是有這樣的蜜汁自信。

不過後來在長生的強烈抗議下,鄭晴歌還是勉為其難的接受了用血袋喝血這種方法, 沒辦法,長生堅定表示, 如果她不同意, 她立刻就離家出走, 那鄭晴歌就只能同意了= =

在這裡住了一週,長生已經想出來自己要做什麼了,此時她正一邊給自己抽血,一邊算成本問題。

鄭晴歌就站在她身邊,眼睛緊盯著血袋的情況, 在長生身上直接喝血的時候她都不會擔心,因為她知道自己有節制,可看著冷冰冰的針管自動抽血,她反而很擔心,怕抽的太多影響到長生的身體。

長生跟她解釋了無數遍,血族就是全身血都抽沒了也沒事,頂多暈一會兒,把抽出去的再補充回來,立刻就能恢復,然而鄭晴歌還是次次在她抽血的時候緊迫盯人。

長生懶得和她掰扯,又算一遍成本,覺得自己那點存款可以堅持一個月,她啪的合上本子,仰頭看鄭晴歌,“明天我就要開始擺攤了。早上十點開始,夜市13號攤位,記得來噢,我把烤好的第一串留給你。”

聞言,鄭晴歌坐在她身邊的扶手上,情不自禁的摸了摸她的頭,“幾點回家?”

“賣完就回來,我還得看著你呢。”

鄭晴歌的表現比一般新生血族好很多,但也不能掉以輕心,誰知道她什麼時候就狂性大發了,長生沒打算賣多少,前兩天只要能回本就行。從前天開始,鄭晴歌就開始正常工作了,長生跟了兩天,發現她表現還行,只要沒人評論她現在的長相,她就不會生氣。

長生叮囑了一開始見到的那個小弟,小弟雖然看起來傻傻的,但其實是鄭晴歌手下里的得力干將,有他在,長生就不用擔心了。

而且她擺攤的地方就在鄭晴歌公司對面,如果真有什麼事,她也趕得過去。

第二天一早,長生從被窩爬起來,準備騎一輛小電動去碼頭買原材料,結果她在鄭晴歌家的地下車庫裡翻了半天,發現連個腳踏車都沒有。而她又是剛剛才成年,根本沒有駕駛證。

在她糾結是打車去還是來一發無證駕駛的時候,鄭晴歌走過來,拯救了她。

鄭晴歌帶著她去碼頭,長生好奇的問她,“你怎麼也起這麼早?”

鄭晴歌看著路況,一邊打方向盤一邊回答:“你醒了,我就醒了。”

長生眨眨眼,“我住在你樓下,不可能吵到你吧?”

“跟聲音無關,”鄭晴歌回答的漫不經心,“你起來走動,我會聞到味道。”

……所以你是被食物的香味叫醒了,對嗎?

長生面無表情的在碼頭買了一百條秋刀魚,鄭晴歌把魚和人一起送到夜市,此時人不多,但各種商販已經開始準備了,長生抱著一箱魚和一箱調料走進去,連個道別都沒和鄭晴歌說。

鄭晴歌靠在車邊,看著她的身影在拐角處消失,她微微勾唇,突然覺得心情很好,周圍有各種商販在不停的出來進去,他們在經過鄭晴歌身邊的時候,都會驚訝的看一眼她再離開。

在外面,鄭晴歌的回頭率也很高,不過那些人都帶著或垂涎或嫉妒的眼神看過去,鄭晴歌非常不喜歡那種眼神,而在這裡,人們看她只是單純的驚訝,驚訝她這樣好看又光鮮的女孩子,怎麼會一大早上出現在這裡,而短暫的驚訝以後,人們就又把視線收回去了,客人就快上門了,馬上就要開始做生意,大家都為自己的生計奔波著,哪裡有時間去關注別人啊。

這是鄭晴歌從來都沒接觸過的平凡人生。

她又看了一會兒,才回到車裡,掉頭去了公司。

自從轉化以後,鄭晴歌就沒再接新的生意,她也知道自己情緒不對,現在還不適合去和各方勢力打交道。

因為之前她剛和C國簽了一個大單子,手下們都忙得很,也就沒發現鄭晴歌的不對勁。

鄭晴歌到公司的時候才八點半,比平時早了一個小時,她進去的時候全公司都在一邊啃早點、一邊胡吹海侃,看到她來了,整個公司都安靜了下來。

鄭晴歌看了一眼眾人,對他們點點頭,然後施施然的走進了辦公室,開啟電腦,看著桌子上的電子鐘,靜等數字變成十。

長生見過的那個手下叫孟雲,他是鄭晴歌的貼身助理,見老大來了,他也屁顛屁顛的跑進來,幫著整理東西,看鄭晴歌的視線一直放在電子鐘上,他好奇的問:“老大,今天有事?”

這兩天鄭晴歌跟上班族一樣,到點上班到點下班,來了也只是看看檔案,基本沒出去過,行程能推就推,不能推就讓他和其他手下代替,過的這叫一個清閒。

不過孟雲跟了鄭晴歌四年,深覺這位不是能閒住的人,看鄭晴歌盯著時間,他第一反應就是工作狂魔鄭晴歌又要重新出山了。

結果鄭晴歌只是語調悠揚的回了一句,“嗯,十點我要去夜市。”

孟雲覺得自己聽錯了,“您說的夜市……是新開的夜總會麼?”

鄭晴歌奇怪的看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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