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對門那條街。”
……
那條街去年因為城區規劃變成了工商局指定的夜市,雖說頂著夜市的名頭,其實不管白天晚上人都很多,在旁邊購物逛街的人都喜歡來這吃小吃,鄭晴歌還因為這個發過兩次火,人多了他們的安保就得加強;而談生意也不能再來公司了,不然久而久之人們都會發現她這是個皮包公司;這些還都好說,至少有解決的辦法,最讓鄭晴歌受不了的,是每天源源不斷的醬料香氣和油炸味道。
鄭晴歌潔癖的程度大家都有目共睹,她本人也計劃好了過兩個月就搬公司,連地址都選好了,可是鄭晴歌剛剛說什麼?她要去夜市?
孟雲有點擔憂,“老大,你小=說=群=1=1==0=8=1=7=9=5=1=不會是想拆了夜市吧?那好歹也是工商局的地盤,雖然咱的掛名業務有房地產,可沒有拆遷隊啊。”
鄭晴歌默了默,“長生在那裡賣東西,她讓我過去捧場。”
長生?
孟雲回憶了一下,恍然道:“哦,是夏小姐啊。夏小姐在夜市賣東西?賣什麼?”
“烤魚。”
孟雲:“……”
夏芙長得像個精靈,唇紅齒白,臉還沒巴掌大,給她安對翅膀,不用化妝就能演奇妙仙子,這樣一個畫裡走出來的人物,居然要去賣烤魚……
孟雲想象了一下夏芙穿著圍裙、蓬頭垢面,左手舉著一條死魚,右手拿刷子往魚身上抹油抹醬料的畫面,突然覺得腦殼有點疼。
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夏芙一看就是不食人間煙火的,聽說她都和老大同居了,想要什麼老大不會給,賣烤魚估計也是突發奇想,覺得好玩就去做了,這樣做出來的烤魚,一定很難吃= =
孟雲看看安靜如雞的鄭晴歌,覺得自己有必要為經驗匱乏且完全不懂得怎麼疼人的老大排憂解難,他建議道:“老大,要不我帶幾個弟兄過去,把夏小姐的烤魚都買回來。”
省的夏芙連一條魚都賣不出去,到時候慘遭打擊。
鄭晴歌聽了他的建議,不知想到什麼,她笑了一下,搖頭道:“不用,你們太笨了,她肯定能看出來。”
……
說夏芙太聰明不好嗎?為什麼要用這麼扎心的說法= =
還沒到十點,鄭晴歌就獨自溜達了過去,彼時長生正認真的看著烤架上的秋刀魚,不時給魚翻面。
鄭晴歌過去,開啟鋁合金的門,新奇的看了一會兒這個小隔間裡的各種裝置,然後才坐到長生身邊,等了一會兒,長生就把烤好的魚遞給她了。
“小心燙,拿這裡。”
長生的動作小心翼翼,她捏著竹籤的尾巴,怕鄭晴歌碰到上面發燙的部分,她乾脆脫下另一隻手的手套,抓起鄭晴歌的手,讓她捏著自己剛剛捏住的部分,兩人手指相碰,鄭晴歌垂著眼睛,一直乖乖任她動作,直到長生鬆開手,繼續去翻剩下的魚。
望著自己手中這條已經被烤成金黃色、散發著鮮香的秋刀魚,鄭晴歌頓了頓,然後低頭、咬下一口。
外酥裡嫩,脆脆的、鹹鹹的,醃製的時間不長,佐料的味道沒有覆蓋魚本身的鮮美,反而相得益彰。
長生託著下巴,期待的看著她,“好吃嗎?”
鄭晴歌沒說話,又咬了一口,然後才笑著點點頭,真的很好吃,完全出乎她的意料,而且除了好吃以外,她覺得這個味道還有點熟悉,好像以前吃過一樣。
雖然現在人類的食物對她來說已經沒用了,不過因為是長生做的,她還是很捧場的吃了兩條,被香味吸引,漸漸有客人上門,長生熟練的烤魚,沒多久,一百條秋刀魚就賣沒了。
鄭晴歌很驚訝,第一天就能有這樣的成績,已經很不錯了。
長生比她還驚訝,在九天境烤著好吃是因為魚本身就很好吃,換成尋常的秋刀魚,她以為效果要大打折扣,沒想到居然也這麼受歡迎,那她攢本錢的過程應該會縮短不少吧?
她原本的計劃就是先找個成本低的生意做著,慢慢攢本錢,然後帶著本錢去做一個更大的生意,真正的開始經商。雖然鄭晴歌說了不用她還錢,但她不想讓鄭晴歌吃虧,更不想一直靠著鄭晴歌生活。
在九天境是沒辦法,她沒身份、沒根基,出去就會像唐僧肉一樣被所有人盯上,好歹正道不對唐僧感興趣,可不管在哪一道眼裡,她都是一盤菜。如果不是不爭一直護著她,她哪有平安長大的機會啊,要麼被人吃了、要麼被姒顏帶回去,做一根沾滿鮮血的魔草。
最初她跟著不爭,是因為她覺得不爭好看、令人心疼,所以她想跟著她,能一直看著她、心疼她,但結果卻倒過來了。
長生從沒跟不爭說過這些,她覺得不爭已經很累了,如果說了這些,她還要來安慰自己、想辦法打消自己的疑慮,豈不是更累。她是棵懂事的草,已經學會了如何體貼別人,她的沉默,就是她的體貼。
但不說不代表她就忘了這件事,如今有機會再次把兩人的角色調換過來,長生特別開心。
她跟個小老闆娘一樣,一邊數著今天掙的錢,一邊對鄭晴歌說道:“等著吧,早晚我能把自己贖回來,然後再把你買過來。”
鄭晴歌在生意場上是個說一不二的人,這種言論在原來的她看來,就是挑釁。但聽了長生的話,她一點沒覺得自己被挑釁了,甚至胸腔裡有種被塞得滿滿的感覺。
她感受了一下這種從沒體會過的感覺,然後才認真的回答:“嗯,我等著,也期待著。”
下午一點,長生收工了,今天她淨賺了四百多,她準備明天多買點原材料,然後再看看情況。
連續一個月,長生都在夜市裡待著,從一開始的一天一百條,到最後變成了一天六百條,她的攤位是夜市裡最火爆的,如果不是人手不夠,她還能再多賣點。
如長生說的那樣,鄭晴歌自控力很好,別人的新生期需要三個月,到她這就兩個半月,如果不是有事情刺激她,估計剛到兩個月,她就能度過新生期了,然而,世事難料啊……
常市的僱傭兵公司不止鄭晴歌一家,還有另外兩家,他們互相是競爭對手,另外兩家一家姓洪、一家姓薛,姓薛的處事圓滑、狡兔三窟,不得罪任何人,同時也不和任何人交好,比較低調,沒什麼好說的。姓洪的這位就不一樣了,他是標準的社會大哥思想,不服就幹,他看中什麼,別人必須給,不願意給也行,幹一場,贏了就放過你。
洪老大今年三十多歲,膀大腰圓,左青龍右雲kk裳k小k築白虎,大金鍊和墨鏡是標配,夏天光膀子冬天穿貂皮大衣,有時候大家都懷疑他是不是古惑仔電影看多了……
鄭晴歌和洪老大一直不對付,從性格到審美再到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