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從文學發展的史蹟上看來,文學作品描寫的物件是由全民眾的而漸漸縮小至於特殊階級的。中古時代的韻文的與散文的“羅曼司”必用帝王貴人為題材,便是一個顯明的例。其後所謂“小說”(Novel)者出世,李卻特生(Richardson)、菲爾定(Fielding)等人始以平凡的人物,瑣屑的日常生活,作為題材;但是專寫無產階級——所謂“下級社會”的生活的文學,卻還是沒有。
十九世紀初,英國小說家愛甘(Egan)作一部專寫下級社會生活的小說《倫敦的人生》(LifeinLondon)
可算是最早的描寫下級社會的文學;然而這部書在當時的文壇上,佔的地位,是小到不堪言。以描寫華貴生活為中心點的浪漫派文學,那時正蓬蓬勃勃的興盛起來,一般民眾的平凡生活是被迫斥的。
十九世紀後半,因著自然主義的興起,無產階級生活乃始成為多數作者汲取題材的泉源。自然主義的創始者,法國的左拉(Zola),作了一巨冊的《勞動者》,分明就是無產階級生活描寫的“聖書”。可是此時尚沒有人將這種顯然異於往者的文藝題一個名——一個便於號召的口號。據我所知,那是法國的批評家羅曼羅蘭(R.Rolland)首先題了一個名字叫做“民眾藝術”。他批評法國畫家彌愛(Millet)的田家風物的作品,就說這是民眾藝術——藝術上的新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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