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曾言:“先秦文章,幾乎只有李斯的可讀。”
此言基本符合事實。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的指示,但主意是李斯給他出的。李斯只建議焚書,這建議遭到了群儒的一致抵制。秦始皇乾脆一不做二不休,連“儒”們也一併“坑”掉。“儒”們並非皆孔子學說的傳人、信徒,泛指宣揚各種“主義”的所有文人,包括反對儒家學說的文人。秦始皇之所以要全“焚”全“坑”,乃因不允許王道之外居然還存在任何“主義”。那一次蓄謀的殺害,若說身為宰相的李斯不知情是不可能的。肯定的,他不但知情,而且參與了蓄謀,使之更加周密。所以,李斯是“焚書坑儒”的同案犯、幫兇。
秦始皇和李斯君臣,採取的是“文化虛無主義”統治策略。他們將之前的文化全都“虛”掉了之後,卻提出更進步的文化主張來,所以秦朝只剩下了王道和李斯一個人所代表的“文化”——闡述王道有理的“李斯文”——又所以,魯迅也只能從史籍中發現幾篇“李斯文”——“只有李斯的文章可讀。”不是說他的文章多麼好,別人的文章都不好,而是說幾乎沒有別人的文章留存下來。
秦只統治了兩代,李斯還被秦二世殺了——秦朝的短命,不見得就是由於“文化虛無主義”,也不見得就是由於二世祖的驕奢荒淫;歷史上比秦朝更糟糕的朝代很多,卻都能統治較長時期。比起來,秦朝並非最暴政的一個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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