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們掌握事態建立法紀,對事物的度量和確定規程的準則,一概要承受六律的控制,六律是一切事物計數的基礎呀。
六律對於兵家尤其重要,所以說“兩軍相遇望見敵陣上的雲氣、日暈就可以知道出師的吉凶,軍中的太師應用律聽到軍聲就能夠占驗交戰的勝負”,這是無論哪一個君王都堅信不變的法則。
周武王討伐商紂王,太師吹動律管探聽聲氣,從孟春之律一直推算到季冬之律,和紂王的暴虐酷急相應是兼有很重的殺氣,但在五音中武王是合於崇尚軍中和協士卒同心的宮聲。同聲氣的事物互相應和,這是萬物存在的自然道理,有什麼值得驚怪的呢?
武裝力量,是聖人用來討伐強暴勢力、平定混亂的社會局面、剷除艱難險阻、拯救國家危亡局面的。連口含利齒頭帶犄角的野獸受到侵犯時都會反撲,更何況人還懷抱有好惡喜怒的氣質呢?喜歡時就會產生愛惜之情,憤怒時就會施加惡毒手段,這是人們情性中的自然道理。
從前黃帝發動了涿鹿地方的戰鬥,來平定五行中屬火德的災難;顓頊擺佈下對共工的戰陣,來消除五行中屬水德的危害;成湯發動了使桀逃奔到南巢山去的攻伐,來滅絕夏代的暴亂。動用武力交替興起又交替廢亡,勝利的人掌管國家權力,他的權力是從上天那裡接受下來的。從這以後,有名的武士更遞興起,晉國任用咎犯(狐偃,亦即胥臣),而齊國任用王子成父,吳國任用孫武,申明軍事行動的規範,賞罰措施一定依法執行,君主終於稱霸諸侯,自身也獲國家封土,雖說比不上三代時期由天子釋出誥令誓命所給予的封賞,然而自身得到寵幸,國君受到尊敬,在當世名聲顯揚,能夠不說是榮耀嗎?怎麼能和社會上的儒生不明大法大理,不權衡利害得失,苟且地宣言道德教化,說不應當動用武力,大至君主受辱國家失守,小則受到侵犯國家削弱,仍然是固執己見不加變通的情況同日而語呢!所以家庭不能夠廢掉教鞭,國家不能夠捐棄刑罰,天下不能夠偃息誅伐,只是武力動用起來計謀上有巧妙笨拙,推行起來有符合或是違反正義原則的不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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