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處於自我的數字世界地圖的中央,也意味著每個人都擁有平等的初始權利,誰也不會統治誰。每個人都是失控網路的節點之一,每個節點都有可能在下一秒成為網路的新震源之一,其他節點只不過轉發、傳遞了所感受到的振動,像一個載波中繼放大器,把資訊波向遠處擴散。重重疊疊,漣漪交織,這就是我們身處的網路世界的真實狀況。
失控的真相是,媒體、企業及至任何組織機構都不再是資訊的總開關、神經中樞,也只是節點之一。在這張沒有斷點、沒有起點也沒有終點、難言邊界的網路裡,機構和個人的資訊製造、釋出的權利是一樣的。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描述了網際網路的經濟規律:網路的有用性(價值)隨著使用者數量的平方數增加而增加。換句話說,在一個網路中,節點越多,並且之間的連線越多,網路就越有價值。那麼,網路中的任何一個節點的價值如何定義?
我的理解是,節點的價值在於你所能創造的連線的數量和質量。其連線的質量,可由以下維度進行評價。
· 強黏度:包括節點與節點之間的相關性,A點之於B點的有用性和社會關係重要性等(如親友、同事、共同興趣標籤者)。
· 重要度:A點所連線的B點在網路中的權重和價值,它所連線的數量和質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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