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尤其是線上時代的新聞,真的符合唯物主義論嗎?
我們每個人現在透過微博、微信、朋友圈或其他 APP 實時瞭解最新發生的新聞,似乎仍符合“新近”“發生”的“事實”的“報道”。但想象一下這樣的情景:假如一個人乘坐宇宙飛船(管他乘坐什麼)去火星了一個月,等他返回地球時,他無論是拿到的一個月前的報紙還是開啟的微博微信,看到的任何訊息,對他來說,難道不都是“新聞”嗎?
再回憶一下這樣的情景:即使一條新聞已經在其他的微信群、朋友圈流傳甚廣,但當你的一個朋友“冒失”地轉到他的朋友圈讓你看到,對你來說,是不是“新聞”?(比如我很長時間內都不知道鹿晗是誰,為什麼突然出名了。直到我在朋友圈裡看到一則轉發。)
所以,只有當新聞找到你,新聞才是“新聞”。
在此,我想大膽給出一個“唯心主義”的新聞的定義——
線上時代,新聞是你看到的、與你相關的被傳播的事實的呈現。
如美國媒介文化研究者和批評家尼爾·波茲曼(Neil Postman)在《娛樂至死》一書所言,“深入一種文化的最有效途徑是瞭解這種文化中用於會話的工具”,並在馬歇爾·麥克盧漢(Marshall McLuhan)的“媒介即資訊”基礎上提出“媒介即隱喻”的另一著名論斷。自人類直立行走以來,從口頭語言到書面語言,再到廣播、電視,直至網際網路,不同的會話工具,形成了不同歷史時期的事實,並以此被記錄和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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