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們頂尖的20個人才挖走,那麼我告訴你,微軟會變成一家無足輕重的公司。
——比爾·蓋茨
研發成就了華為。華為公司一開始的時候,只是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經過逆勢而上的研發,華為公司有了自己的產品,這才能一步步發展壯大。
隨著21世紀的頭10年已經過去,華為能否在未來的雲計算、物聯網和行動網路等領域不再受制於人,而是領跑世界呢?
華為公司一開始做的是代銷交換機的生意,任正非靠代銷賺取了第一桶金之後,這才走上了研發之路。一開始的時候,華為的研發也少不了借鑑,正如毛主席所說——把別人的經驗變成自己的,他的本事就大了。
任正非也曾經多次說:“三天不學習,趕不上愛立信。”
2009年,當華為的PCT專利申請排名全球第一時,任正非依然在講:“華為沒有多少創新,更多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成長。相當重要的原因是華為認識到自身資源的有限性,只有向自己的西方同行學習才能實現技術的進步和突破。所謂創新也應該是適度的,而不是超出了自身的資源把握能力的!”
任正非認為,人類幾千年歷史形成了大量的文明和知識,為什麼不可以講點拿來主義呢?
華為隨著科研的進步,企業也在一天天的壯大。在1997年之前,思科公司幾乎佔領了中國100%的路由器市場、60%以上的交換機市場。隨著華為公司的崛起,思科的路由器市場正一點點被華為公司蠶食。思科面對電信業中殺出的黑馬,它終於拿起了最“拿手”的一招——告你侵權。
思科在華為到美國開拓國際市場的時候,該公司在馬歇爾聯邦法院對華為進行了ISO原始碼、技術檔案、命令列介面、專利權等四份起訴。
雖然這次令人矚目的國際官司華為並沒有敗訴,但思科還是達到了讓華為停止在美國銷售Quidway路由器的目的。事實上,這也是華為對強大對手的挑釁做出了一次無奈的妥協。
曾遭摩托羅拉訴訟PCTEL的創業人成建中說:“智慧財產權是美國很普遍的商業競爭手段,當大公司看見小公司對自己的業務產生威脅,總會採取法律途徑,控告小公司侵犯專利權。一旦小公司輸掉官司,付出一大筆賠償金後,也就基本上無力競爭了,即使沒有輸掉官司,面對纏手的官司,小公司業務被拖幾年也是元氣大傷。”
華為面對這種“商業迫害”,為什麼顯得有些反擊無力?究其深層原因,還是自主性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因為華為專利雖多,但還是沒有掌握網際網路的作業系統ISO標準。
ISO標準是指由國際標準化組織制訂的標準。根據該組織章程,每個國家只能有一個最有代表性的標準化團體作為其成員並參加ISO活動。而網際網路的IOS標準就被這個行業最突出的貢獻者——思科牢牢掌握著。
華為申請的專利數量已經在國內企業中遙遙領先了,但華為的大部分專利和技術還是一種基於IOS標準之上的應用型技術,無論是在網際網路標準、3G標準、光網路標準還是其他更廣泛的標準方面,華為還沒有太多的發言權。換句更通俗一點的話說:思科掌握的是專利“樹”的“樹根”那部分,而華為的專利則是“樹幹”和“樹枝”那部分。
思科內部就曾經驕傲地宣稱:“如果我們停止了前進,華為就會找不到方向。”
相信這種狀況隨著物聯網、雲計算和行動網路等時代的到來以及華為公司的不斷壯大,必將有所改變。華為研發也應該專注一些“樹根”的專利,改變目前這種不利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