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罪責”(Kollektivschuld)的說法無疑是錯誤的,一直以來,我堅定地站在反對集體罪責這一邊。在我的一本關於集中營經歷的書中——這本書的英文譯本僅在美國銷量就達900萬冊,我講了這麼一個故事:“我最後所在的那個集中營的長官是一名黨衛隊成員,集中營解放後有訊息證實,這名長官經常暗地裡自掏腰包,拿出數目不少的一筆錢去附近的集市上為集中營裡的犯人買藥!在集中營解放之前這件事只有營地的醫生(他也是一名犯人)一人知道。
“這個故事還有後續:集中營解放後,營地裡關押的猶太犯人將這位長官藏了起來,不讓攻進來的美軍找到,並對美軍指揮官宣稱,只有對方承諾不傷害這位長官一根汗毛,他們才把他交出來。美軍指揮官用自己的職銜保證,絕對不傷害這位長官,這樣大家才把他帶到指揮官面前。指揮官讓這位黨衛隊成員繼續管理集中營,於是這位長官便發動周圍村子裡的村民募捐,為我們籌集食品和衣物。”
1946年的時候,大家還不太會像我這樣站出來反對“集體罪責”,更不用說主動為納粹分子說話了,所以我經常受到一些組織的批評。那時候我還讓一個同事躲在我的家裡,他曾經獲得某個希特勒青年榮譽獎章,當時國家警察正在搜捕他,送他接受審判,而審判結果要麼是無罪釋放要麼是死刑。這樣一來,我就保護了他沒有被當局帶走。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