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樹圖歌》中,關於鷹逐兔這一老北京遊藝王世襄這樣吟唱道:
大鷹尚正青,葡萄點白嗉。
紫藍絲絛,銅旋龍回互。
晝夜禁睫交,拂曉俟窩吐。
兼旬野性除,車馬已不怖。
伸臂呼即來,一日三五度。
馴成解縶維,荒郊逐狡兔。
關於鷹逐兔,王世襄早在民國二十八年(1939)就撰寫過文章,因為內容完全來自於親身所歷,故此文章鮮活而生動,也因此被人改頭換面後登載於一份史料彙編中,這在前面章節中曾提及,在此不贅。王世襄晚年時,經過多年蒐集、訪問和記錄後,本可就此寫成數十萬言的專著,但向來講究文不言虛的他,只對親身馴養大鷹的經歷加以整理和潤色,遂有文采飛揚的《大鷹篇》得以問世。
在這篇也僅有兩萬五千言的文章中,王世襄結合自身所歷、所見、所聞,並參閱古今典籍和考古資料,分作打鷹、相鷹、馴鷹、放鷹和籠鷹五個部分,將老北京這種頗有講究的娛樂遊藝,再次真實生動地呈現在世人面前。其中,關於打鷹和放鷹前面章節中已有記述,在此不必過多地浪費筆墨,相鷹、馴鷹和籠鷹才是這一章文字的主要任務。不過,在詳細解說之前不能不摘錄王世襄關於“鷹”的分類概述,並宣告其文中所記述的只限於“大鷹”而不及其他。關於“鷹”,王世襄分解得極為細緻清楚:
“鷹”,其廣義被用作猛禽的總稱,包括體型最大的雕(別名曰鷲)類;體型次大的鷹(即所謂“大鷹”)和鶻(北京稱兔虎,乃兔鶻一音之轉);體型最小的隼類(鷂子、細雄、伯雄、松子等皆屬之)。狹義的“鷹”把雕和鶻排除在外,只包括捉兔的“大鷹”、捉雉的“鷂鷹”和捉鳥雀的隼。因各種隼都不大,故通稱“小鷹”,捉兔的鷹大,故通稱“大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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