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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都不想爭了,曾參又開始往下讀。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什麼意思?”樂歌問道。
曾參解讀道:“先生說:事奉父母,如果父母有不對的地方,或者父母不接受我們的意見時,要委婉地勸說他們。對他們要恭恭敬敬,不可違抗。畢竟他們的經歷、見識多於我們,先按照他們的意思去執行,錯了也不要怨恨父母。讓事實說話,見證對錯!最後的結果是:父母必然會按照正確的方法重新去安排。所以!要尊重父母的意見!”
“好!”樂歌引申道:“這是講關於孝敬父母的問題,事奉父母,這是應該的。但如果一味要求子女對父母絕對服從,百依百順,甚至父母不聽勸說時,子女仍要對他們畢恭畢敬,毫無怨言,這是錯誤地理解了孔子的意思。”
“對!先生也是這麼解釋的!”曾參道。
樂歌心想:你是這麼解釋的,可後人並不是這麼解釋的!唉!也許?你先生之前也不是這麼認為的!這種認為,也許是後來的事吧?孔子以前教的學生,也許就理解為絕對地服從。而孔子當時,可能也是這麼認為的。
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
“什麼意思?”樂歌又習慣性地問道。
曾參答道:“先生說:父母在世,我們儘量不遠離家鄉,要在父母身邊侍奉父母,盡到做兒女的孝道。如果不得已要出遠門,也必須告知父母所去的地方和事由,保持聯絡,讓父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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