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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道字,定下了庭辯的題目。
趙曦又一次讓政事堂,乃至整個士林驚詫了。
怎麼說呢,這確實是個題目,可又不是題目。
不管哪家學派,所有的立論,都是圍繞著道,所有的闡述都是為了表述道。可這道該怎樣辯,誰都摸不準。
定義?還是闡述?或者是釋義?就是論證也無不可。這個道,太寬泛了。
更讓人凌亂的是官家說的庭辯規則。
一個道字題目,把政事堂的相公們搞懵了,都不知道是怎樣同意官家定下的庭辯規則的。
不管是論道、明道、證道,還是闡述道之根源。
只要有一人開始闡述,在講經者沒有結束前,任何人不得打斷或辯駁。
在所有的闡述結束後,當庭表明闡述結束。
這時候,由其他學派,包括在場的所有士子和朝臣,都可以針對闡述的內容辯駁和提問。
同樣,認同闡述者的理論,或者與闡述者理論相近者,不得再重複。
這些都必須依照一定的秩序,是對參與辯經者點名,還是舉手示意,由政事堂決定。
同時,一旦有人反駁,並闡述自己對道的釋義,將與第一人論述者相同,一樣接受所有人的辯駁,贊同者除外。
譁眾取寵或者違反規定者,一律按破壞庭辯論處,逐出庭辯現場,嚴重者將影響其功名和職銜。
這是官家與相公們集議而擬訂的,不可更改。
所幸的是,朝廷在庭辯的半個月前,公佈了庭辯的題目和規則,也讓參與庭辯的人有所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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