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順這邊,土地私有制的歷史比較長。所以,一系列的道德、文化、意識的底子,其實都是土地私有制。
早來這邊的墾殖移民,擔心的無非兩件事。
一是這些地墾出來,是不是自己的?
別自己廢了好大勁,墾出來後,卻是官田。
二來就是這些地墾出來後,畝稅多少?
別興沖沖地墾了幾十畝地,結果畝稅是一半一半,二一稅、三一稅,效前明早期官田稅制,那就操蛋了。
只要這兩件事解決了,那麼墾荒的積極性還是很高的。
而且,地多了,就不那麼忙了。
比如說,在華北平原,兩年三熟,那真的是要忙的腳打腦後勺。
而在這裡,種春小麥、春玉米,時間是錯開的。
春小麥收穫的季節,並不是玉米收穫的季節。時間一錯開,地既是管夠,加上楓林灣的氣候是每年秋季到第二年四月份多雨,收小麥的季節天氣都是相當好的。
是故,大順要移的五千多戶的糧食,已經算是攢出來的。
反正他們種植的糧食也有些尷尬,在大順,糧食基本是不愁賣的。固然說穀賤傷農,但最多谷賤,還不至於說到糧食壓根賣不出去的地步。
而這裡,則確實存在糧食賣不出去的尷尬。糧食需要交換成他們想要的商品,而他們想要的商品又控制在移民組織方這邊。
到這一年的冬天,早期移民便被組織了起來,說是新一批的移民馬上就要到了,需要他們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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