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當問,有這樣一種奇怪的現象:我們發現市場上有一批人是買者,他們佔有土地、機器、原料和生活資料,這些東西,除了原始狀態的土地以外,都是勞動的產品,另一方面,有一批人是賣者,他們除了自己的勞動力,除了勞動的雙手和頭腦,沒有別的東西可賣;前一批人經常買進是為了賺取利潤和發財,後一批人經常賣出則是為了謀生,這種奇怪的現象是怎樣產生的呢?研究這個問題,就是研究經濟學家所謂的預先積累或原始積累,實際上應該稱作原始剝奪。我們一定會發現,這種所謂的原始積累不過是一連串使勞動者與其勞動資料之間的原始統一被破壞的歷史過程。可是,這樣的研究,就超出了目前這個題目的範圍。勞動的人脫離勞動工具的現象一旦成為事實,就會繼續保持下去,還會以不斷擴大的規模再生產出來,直到一種新的、根本的生產方式的革命把它消滅,並以新的歷史形式再恢復這種原始的統一為止。
勞動力的價值,也像其它一切商品的價值一樣,是由生產它所必需的勞動量決定的。一個人的勞動力只有在他本人活著的時候才存在。一個人要成長並維持生活,就必須消費一定量的生活必需品。但是,人和機器一樣,也是要損壞的,所以必須有另一個人來代替他。他除了維持他自己生活所必需的若干生活必需品以外,還需要有一定數量的生活必需品來養育兒女,因為他們將在勞動市場上代替他,並且延續勞動者的種族。此外,為了發展他的勞動力,使他獲得一種技能,還需要另外花費一定數量的價值。就我們的目的而論,只要考察一下中等的勞動就夠了,這種勞動的教育費和訓練費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我要趁此機會指出,各種不同質量的勞動力的生產費用既然各不相同,所以不同行業所用的勞動力的價值也就一定各不相同。因此,要求工資平等是根本錯誤的,這是一種決不能實現的妄想。這種要求是一種虛妄和膚淺的激進主義的產物,只承認前提而企圖避開結論。在僱傭勞動制度的基礎上,確定勞動力的價值,也像確定其它一切商品的價值那樣;不同種類的勞動力有不同的價值,要生產它們,需要有不同的勞動量,所以它們在勞動市場上就應當獲得不同的價格。在僱傭勞動制度的基礎上要求平等的或僅僅是公平的報酬,就猶如在奴隸制的基礎上要求自由一樣。你們認為公道和公平的東西,與問題毫無關係。問題就在於:一定的生產製度所必需的和不可避免的東西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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