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0-05-10 11:16:45
需要多說一下,暴民是什麼概念。 其實,暴民也是普通民眾組成的。 暴民跟文明社會民眾最主要的區別就在於心態。 在歐美等發達國家,憲政民主保障著民眾的利益,民眾不用擔心自己的合法權利遭到無底線的侵害,而且人們失業還有社會保障。 在這樣的情況下,人們的心態緩和下來,有機會深入思考社會與人生的問題。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在這種和緩的心態之下,人們能夠透過冷靜、理性的分析,分辨出哪些領導人是從心底裡願意服務大眾,哪些人想著竊取國家公權,為自己的利益服務。 另外,透過基督教宣揚的“愛”,人們習慣性地進行相互幫助,形成情感的紐帶。 和緩+理性分析+愛就成為溫情,而人們透過溫情的培養,深化相互依賴的專業化發展,激發人們的潛能,促進經濟的增長。 美國到今天仍然是基督教最強大的“堡壘”,因此美國的慈善力量也最強大,支援美國自/由市場經濟制度,透過持續的創新引領世界的發展。 而在中國皇帝無限制的社會,尤其是流寇作皇帝的社會,社會權力擁有者天天在侵害著廣大民眾的權利。 當然,侵害廣大民眾的權利是“合法”的,因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物權服從於地權。 既然全國的土地都屬於皇帝的,那麼皇帝想給誰就給誰,民眾隨時可以被趕出自己的家園。當然,這個過程是個漸進加速的過程,開始只是理念上的灌輸,然後一點點壓縮民眾的權利,最後將民眾的權利完全剝奪。 在《辛德勒名單》的開頭,德國透過讓猶太人帶上標記,把猶太人從整個社會隔離開,猶太人接受了,但這只是個標誌性的行動;然後,個體猶太人的權利經常遭到侵害,但是因為都是個體行為,猶太人也也接受了;再到後來,把猶太人集體驅逐出他們自己的房子,集中在一個狹小簡陋的地區,習慣於受侵害的猶太人也接受了;然後,就是有計劃有步驟的系統滅絕措施,猶太人遭到大屠殺。 在中國,皇帝家族的行動也一樣,也是一步步剝奪民眾的權利,讓民眾越來越沒有活路。 那麼,民眾的權利天天受到侵害,而且侵害的程度越來越大,所以民眾的心態也越來越急,情緒越來越焦慮。 從主觀上,民眾總是朝著最好的方向去盼望,希望皇親國戚、王公大臣會良心發現,侵害民眾權利的行為會自動停止;但是在潛意識裡,民眾知道自己作為待宰的羔羊,結果就是上屠宰場被屠宰。 同時,由於反皇帝是大逆不道,所以民眾之間是一盤散沙,人們只能做砧板上的魚肉。 而且,越是到了山窮水盡的時候,人們越著急著想抓住“救命稻草”。 這時候,如果出現反皇帝的人,人們就迫不及待地跟隨這樣的人,然後不分青紅皂白,把自己積累許久的憤怒爆發出來。 因為民眾對皇親國戚、官員地主等既得利益階層充滿了仇恨,認為自己所有的不幸遭遇都是別人造成的,所以就要把憤怒發洩到別人身上或者物品身上,讓別人也“變本加厲”地經歷自己曾經的不幸。 另外,貧窮的人們對於利益有著瘋狂的追求,因此要迫不及待把利益搶過來。 在這種情況下,急迫+仇恨+憤怒+利益就形成了暴民,而暴民的主要表現一方面是語言上的仇恨+汙言穢語,另一方面在行動上的打砸搶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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