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8-09 18:55:26
致命缺陷(1)
提起周朝的世襲制,西漢的舉孝廉,魏晉的九品中正制,唐宋以降的科舉制,那是地球人都知道的東西。可是要說起秦帝國的用人制度,地球人就不怎麼知道了。
難道秦帝國真的因為短暫,可用的人都還沒死絕,因此不必考慮用人的問題?或者,帝國之政策,全靠擊鼓傳花來實現?
這顯然是無稽之談。
那麼,秦帝國究竟是怎樣一個用人方法,依然世襲,還是依然延用戰國慣例,從巧舌如簧的客卿中選人?
我也覺得這個問題比較白痴,商鞅連貴族都連根給剷除了,何況官位世襲,想都不要這樣去想。而且,焚書運動劍指的就是這種各立山頭、各做大王的遊士風氣,也斷然不會延續客卿那一套。
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總有是的吧?
答案其實就隱藏在李斯給秦始皇的上書裡。
它就是著名的“若有欲學者,以吏為師”。
前文已述,“以法為教,以吏為師”,是法家的重要政治信條。李斯的治國理念即由這個道統而來。
這一信條最早源自《韓非子·五蠹》裡的一句話:
“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
事實上,“以法為教”與“以吏為師”,只是一枚硬幣的二個方面,這就如從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個山峰,遂有“橫看成嶺側成峰”的名句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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