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理解親情的可貴,所以每次先生在大陸工作有了假期就回到臺灣,我也帶著孩子一起去看望他家人。但是前夫自從孩子出生後從來都不會提出說帶孩子去看望我家人,更別說離婚後能顧及到我家人對我孩子的那份思念的痛苦,能帶來大陸給他們看看了。我真的擔心在他們一家人這麼冷漠的對待下,孩子感受不到溫暖的親情教育,感受到的是他們對我的冷酷和仇恨,我非常憂心他的心靈會受到影響,會變得落寞孤單悲傷,嚴重影響到他的健康成長。每夜每夜,我都活在那份對孩子的生活狀況是否安好的擔憂中,活在對他是否適應傳統臺灣人家庭(完全非親非故)的擔憂中,活在對他刻骨銘心的思念中,活在那份欲見不能的撕心裂肺的疼痛中,活在被孩子的爺爺姑姑對我提出離婚的懲罰中……
誰能理解一個失去骨肉的媽媽的心,誰能解救我親愛的曾經爽朗大笑快樂幸福的躺在媽媽的懷抱裡的寶貝?誰能給予一點點的同情,一點點的幫助,讓我們母子團聚,不再忍受這樣的分離之苦?
我相信令人尊敬的王律師和李律師,你們能夠理解我,透過我的照片,我的文字,你們一點點地明白我的感受,我和孩子的處境,請你們幫助我們母子!
另外前夫曾經委託我修改他的履歷,幫忙他找工作,所以給我傳送了網路履歷。可以證明他在大陸的工作狀況,去年2005年7月7日離婚後,他把兒子交給他妹妹或是保姆,自己在大陸工作兩個月,後來9月被解僱,回到臺灣期間,仍然把兒子放在保姆家裡,除了偶爾週末才會接到他父親家裡見一面。2005年12月-5月,他在上海某公司工作,仍舊是沒有讓孩子和他一起,放在臺灣一位保姆家。因為做excel財務報表金額數字出錯,被解僱,他回到臺灣,也沒有和孩子生活在一起,我鼓勵他在臺灣找工作,能和孩子生活,他卻放棄一家臺灣銀行的聘請,自私的為了薪水,而來到杭州的某公司工作,2006年5月至今,沒有回到臺灣看望孩子,我委託他給我帶衣物書本玩具給孩子,我來到杭州了,他都避不見我,託辭說有應酬,還說公司距離杭州市區遠(大概不到一小時),讓我這個當媽媽的想要給孩子帶禮物的心願都無法實現。他就這樣掌控了孩子和我的幸福,用孩子來折磨我,備受煎熬,以此彌補我提出離婚他對我的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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