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 14:25:00
其實你的人生應該這樣規劃。
當年獲悉驅逐令的時候,你就應該跟娜塔莎去結婚,在俄羅斯這個很容易。
然後你就有了居留權,然後你變成俄羅斯人。
接手中國商人的所有貨物,那怕是一分錢不付,他都願意交給你,因為你是中國人,同時你又有俄羅斯身份,所以,只要你願意,估計上千萬的貨可以交給你處理。
幫助他們處理貨物(當然是批發)
然後賺到錢
然後自己在批發市場搞個攤位(最好是莫斯科,俄羅斯80%的財富集中於莫斯科)
然後從國內搞服裝、百貨批發。
不用幾年,估計就能達到你現在的富有程度。
有錢了,你可以兩邊生活。
我覺得樓主娶了塔娜莎後
先接手遠東同胞的貨物,處理完後
應該去莫斯科
那裡才是真正的機會。
至於你說的丨警丨察勒索敲詐甚至殺人
如果你有個俄羅斯老婆,這些全部不會發生在你身上。
據我所知,當年有個俄羅斯老婆的人沒有那個不發財
所以眼光啊眼光啊
始終受年齡和經歷的限制
——————————————————————————————————
樓主你想想,其實當時有若干個留在俄羅斯的機會。
因為你的思維,還是停留在你是個中國大學生,應該走中國大學生應該走的路上。
而不是從一個精通俄語的中國人如何遊走在巨大機遇面前的俄羅斯這個角度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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