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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開始在外面金屋藏“嬌”。

至於失去的那段記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安雪怎麼也想不起來。

只是到了現在,再聽見那些刺耳的閒言碎語,她仍是感到有些難受。可那些言語卻仍是會飄進她的耳朵裡。

“她母親還真是個風流的女人,這在過去大家都會叫她破鞋。現在時代進步了,人們卻反而越來越沒有道德底線了。一個女人家不好好找個男人過日子,包養小白臉又算怎麼回事?”

“你沒聽說麼,安雪挺好的一個孩子,被她母親硬生生地給帶壞了。”

“唉,可惜了,你說安雪那是什麼眼光呀?好好的高學歷,高工資的外企青年才俊她不要。動不動就任性,發大小姐脾氣,看見女同學都要誤會,還非得吵著跟那姓高的小夥子分手。”

“姓高的小夥子這不是急了麼?兩人發生了一點小矛盾,安雪就真報警把人家那小夥子給抓起來了。還要告他強女j幹,這不是開玩笑麼?”

“那姓高的小夥子前途都被毀了,安雪也真下的去手。這事也不知道怎麼弄呢。家裡人過來勸,安雪都不帶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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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章

安雪直眉楞眼地聽著那些人說她的不是,到現在她似乎才明白過來。

不管她搬到哪裡, 其實她的位置都沒有變過。她還是活在別人的閒言碎語裡。

或許是這些年經歷了同樣的事情, 安雪現在都已經麻木了。

她不會因為傷心難過, 甚至她的心裡再也不會蕩起任何波瀾。就像陳振說得那樣,別人說就讓他們說去吧。好好過自己的日子就完了。

安雪正想著,就聽那些人繼續說道。

“安雪是看上住在她樓上的那個姓陳的了,自然不會管姓高的那小夥子的死活。”

“我還在想呢,姓陳的那個, 平日裡也不見他出門工作。怎麼可能有錢在咱們這個小區裡租房住?原來他租個房子, 還順帶拐個女人給他付房租, 花錢養他的。唉, 這人呀還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表面上可看不出來,他有什麼花花腸子。”

“安雪有錢也捨得給他花錢,還經常做飯給他吃。你沒見姓陳的天天接送安雪上下班麼?這就是他的本職工作了, 自然不用出門找其他工作了。”

這人話語裡帶著幾分尖酸, 同時也帶著幾分羨慕。如果不是有人傳流言出來, 他們還真不知道安雪的家底居然那麼好。

安雪本來還默默聽著, 安慰著自己別跟那幫長舌婦一般見識。只是一聽這些人這麼貶低陳振, 她腦子裡那根緊繃的弦瞬間就斷裂了。

說她倒是無所謂, 說陳振卻不行。

陳振明明什麼都沒做過,只是好心救了她, 然後就被她給纏上了。

這樣好的人,憑什麼要被這些三姑六婆這樣侮辱踐踏呢?

一時間,安雪心裡翻江倒海, 似乎有種東西瞬間就爆裂開來。

她氣得渾身發抖,抬腿便往人堆裡衝。

還是第一次,她不管不顧地,要找人對峙。

“夠了,你們都知道什麼,就在這裡胡說八道的?我相親的物件高朗腳踏兩隻船。我都親眼捉姦在床了,才跟他提出分手的。偏偏高朗一直糾纏我。

我加班回來晚了,在路上,就高朗打暈拖進綠林公園裡了。他把我打得皮青臉腫,還要強|女幹|我,殺了我。如果不是樓上的陳先生去夜跑,順手救了我,我早就變成綠林公園裡的一具死屍了。

遇見了這種事,難道我還不能報警麼?高朗這個人渣,難道不該受到法律的制裁麼?

那如果是你們的女兒,孫女,親人遭遇了這種對待呢?你們也不報警?你們也去說那個罪犯是高學歷,高收入,有前途的大好青年。即使女孩被他強|奸了,殺死了。大家也應該大度的原諒他?

住在我樓上的陳先生,做錯了什麼了?你們這麼編排他?他做什麼工作,你們真的瞭解過麼?

陳先生以前是個運動員,他自己有錢,也能賺錢,完全能生活得很好。怎麼可能讓我這種人包養他呢?

只不過是我自己感激他救了我一命,請他吃飯而已。前幾天,高朗的親戚找了流氓來堵我,陳先生看不下去怕我出事,才好心接送我上下班?

果不其然,前兩天,又被他救了我一次。這些事你們不相信的話,可以去派出所詢問。

我們之間清清白白的。你們說我也就罷了,居然說陳先生,那就真該遭雷劈了。

再說了,平日裡我沒少給你們送東西,免費給你們做治療。我一片真心待你們,視你們為親友。你們卻揹著我,胡亂嚼舌頭,難道就不覺得良心過意不去麼?”

安雪生氣又傷心,再加上不顧一切地破罐子破摔。一時間,單單在氣勢上,她就把那些大媽給震住了。

那些人也沒想到,一向好脾氣的安雪居然也有這樣強勢的一面。

更何況,安雪平日裡對她們的確不差。再一聽,安雪那些遭遇,也的確挺慘。照這麼說,那個高朗可真是個混蛋。

到了這時,那些人都鬧了好大的無趣。也不好再多說什麼了。

可安雪這邊卻沒完沒了,她很固執地瞪著她們。似乎是想讓她們把侮辱陳振的話給吞回去。

這又怎麼可能呢?

又過了一會兒,有個厚臉皮的大媽終於繃不住了,她打了個哈氣,隨口說著:“真沒勁,我家裡孫子還等著我做飯呢,我先回去了。”

她說完就想開溜,顯然並不打算道歉。

這時,陳振卻幾步走上前來,冷眼看著她,沉聲說道:

“我剛給我律師打了電話,詢問誹謗別人名譽到底怎麼算?我律師剛好替我打過這樣的官司,就讓我想辦法先取證。於是,我就錄了音。”他說完,就把手機拿出來了,隨意地晃了一下。

那個大媽一聽要打官司,陳振還錄音取證了,頓時就傻眼了。她急忙說道:“不過隨口說幾句罷了,這也算犯罪?”

陳振冷笑道:“誰知道呢?總要告一個試試吧?名人被誹謗之後,在國內判下來,怎麼也賠個百八十萬吧?你放心,我拿到錢全都捐獻給公益組織。我雖然不出門工作,也用不著這種錢。就當為你們這些人積點口德了。”

一聽百八十萬,這些女人頓時就更慌了。

她們也忘了問陳振算什麼名人了,一個個連忙說道:

“這怎麼能行呢?我們又不是誠心的,就是站在家門口,隨便聊兩句天而已。”

“難道這不是造謠誹謗麼。等明天滿大街的人都說,你兒子殺人,你女兒是雞,這又怎麼算呀?你心裡不難受?”

那些人一聽,頓時被堵得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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