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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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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法者沒有了權力,也就沒有了護身符,對新法恨入骨髓的世族權貴們終於等到了期盼已久的一天。而後,公子虔一夥兒向新君進言:“大臣太重者國危,左右太親者身危,今秦婦人嬰兒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是商君反為主,大王更為臣也。且夫商君固大王仇讎也,願大王圖之。”(《戰國策?秦策一》)。於是,惠文君決定除掉衛鞅。

關於衛鞅最後的亡命過程,《史記?商君列傳》記載的頗為詳細,但其中又有諸多令人費解之處,所以,本人只能根據其他文獻及合理的邏輯推斷,將此一過程為各位秦迷拆解。

話說衛鞅辭職之後,自知秦國並非自己最後的容身之所,只能另投他國,考慮到秦國的封君只能衣食租稅並沒有實際的封地,所以,卸任後的衛鞅不可能回到商地,而是應該繼續留在咸陽才對,這樣,最佳的避難所應該是最為近便的魏國。

衛鞅帶著老母、家人還有少量的幾個家奴、親信,向魏國方向逃亡,同時派人與魏國的襄庛溝通。襄庛以前是魏國的鄴城令,現在應該是魏國的河東太守。衛鞅一行的逃亡過程是艱苦的,原因是根據秦國的新法,旅店主人不許收留沒有路驗的行人,違者要砍去右腳,因為是潛逃,所以衛鞅的手續不可能齊全,只能風餐露宿,這就是成語“作法自弊”的來源。

沒想到魏國給衛鞅的答覆是“NO”,一為衛鞅曾經欺詐公子卬,二為懼怕秦國。文獻記載為魏國將已經逃至魏境的衛鞅等人重新放歸秦國。試想,如果魏國懼怕秦國,應該將秦國的政治犯交與秦庭才是,不應該是放歸秦國了事。所以,真實的情形應該是衛鞅未到魏境便得到了魏國的答覆。英雄末路竟無容身之地,其情景真可謂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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