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21 06:43:40
正文:續二十二回
二、三道說秦
話說秦孝公的《求賢令》傳到了東方列國,為天下計程車子提供了一展才華的機會,但很多人聽說是到孤陋貧弱的秦國,心中不免打了退堂鼓。當然,這倒也無所謂,因為秦國所期盼的是能為秦國起死回生的醫國聖手,這等平庸之輩不來也罷。秦孝公的真誠求賢確為秦國招來了金鳳凰,此人便是衛鞅。
衛鞅,或稱公孫鞅,後在秦國受封為商君,故又名商鞅。根據錢穆先生的考證,其生年應該是公元前390年。衛鞅出身於衛國的公族,戰國時衛國只是一個苟延殘喘的小國,而作為國君的遠親,其身份地位早已淪落。衛鞅的社會等級估計是“士”,列國時代的“士 ”是貴族階層的最底層,因為他們沒有豐厚的財產和顯赫的地位來繼承,因此不能像卿大夫那樣生來就可養尊處優,必須靠個人的打拼與奮鬥來謀取富貴。但士階層卻有受教育的權利,用知識武裝了頭腦,又有著積極進取的人生追求,使得他們成為那個時代的社會精英,而列國為富國強兵競相吸納人才又為他們提供了一展才華與抱負的機會和舞臺。
衛鞅年輕時便是這樣的有志青年,《史記/商君列傳》記載其“少好刑名之學”,所謂“刑名之學”就是法家學派的早期稱謂。其實,最初的法家學派並不是一個獨立的學術流派,也許李悝、吳起、衛鞅在活著的時候,並不知道後世將以“法家”名之。這些醫國聖手的思想本身就很雜,只要能富國強兵,於儒、墨、道各家學說皆能有所吸收,他們都是有著“高人之行”與“獨知之慮”而又勇猛精進的實用主義者。法家學派正式定名,應該是在戰國後期,之所以稱為法家,是因為其重要標誌便是制定律法以“法治”取代原先的“禮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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