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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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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什麼呀,酒還沒喝就發瘋了。不過跟阿來在一起,他總讓大家很開心。

晚上我如約在世紀緣大酒店的聚仙廳與我的那些狐朋狗友們——不對,應該是大仙們,聚會了。阿四也在,還有彭光輝、阿成、曉雨等八、九個人。

大家落座後,阿來發話了:“各位,阿冰回來之後,昨天他們單位同事給他接風我們就算了,不跟他計較了。可氣的是前天剛回來,非要跟他那個美女朋友約會,把我們這些哥們、姐們不放在眼裡。大家說怎麼辦?”

阿成說:“罰兩杯酒。”

光輝一拍桌子站起來道:“對,不過罪行嚴重,罰兩杯不行,要罰4杯。”

對,大家一陣起鬨,不容你分辨更不容你狡辯。阿來的話一出口我就知道下面要罰酒了。分辯不過那就改為討價還價,最後罰了兩杯。

我剛如釋重負般地準備座下,不想阿來又發話了:“大家停。他這次出去,竟然幾天手機打不通,聯絡不上,害的哥們、姐們為他擔心,老實交待,到底幹什麼去了?”

“是不是泡妞去了?”光輝附和道。

“不是,我不跟你們講了嗎,我到一個小山村裡待了幾天,那裡沒有訊號。”

我剛說到這裡,曉雨插道:“你這話誰信,現在哪裡通訊不到,就連喜馬拉雅山上都能打電話,月球上都能收到,你還編呢。”

我的個去啊,大家又開始口誅筆伐了,讓你百口莫辯。我連這幾個人都辯不來,那個死鬼諸葛亮怎麼有那個本事舌戰群儒的?罷罷罷,不就是還想罰酒嗎,我認了,我投降,我再罰兩杯酒。可那兩杯剛下肚,大家又起鬨說兩個不行,要4個,6個。最後還是阿來說算了算了,就饒他一命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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