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01 10:33:52
【連載126】
不稱職、不正直,似屬瀆職的範疇。睡虎地秦簡《秦律雜抄》:“偽聽命書,廢弗行,耐為候。”裝作聽從朝廷的命書,實際廢置不予執行,應耐為候[4]。“候”是刑名,職責是專事巡視道路,伺察姦情,以妨不軌[5]。這是比較輕的。《法律答問》說:“嗇夫不以官為事,以奸為事,論何也?當遷。”縣屬各部門的頭頭腦腦皆可稱嗇夫。嗇夫不以官職為事,一心只想著假公濟私,如何論處?秦律的制定者不客氣地答覆:直接流放[6]。後果已趨嚴重化。又說:“廷行事吏為詛偽,貲盾以上,行其論,又廢之。[7]”成例,官吏弄虛作假,其罪在罰盾以上的,依判決執行,同時撤職永不敘用。“廢”的懲處實際是宣告了該人仕途的終結。
騰在文告中進一步威脅說:
“現在我要派人去巡視,檢舉不服從法令的人,依法論處,對令、丞也要處分。還要考核各縣官吏,哪一縣官吏多有犯令而令、丞沒有察處的,要將令、丞上報處理。”
“犯令”是一種刑名。《法律答問》說:“規定不要做事,做了,稱為‘犯令’;規定要做的事,不去做,稱為‘廢令’。成例均以‘犯令’論處[8]。”對於犯有犯令、廢令罪的官員,無論其是否免職或調職,一經發現,均應予以追究。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