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9 08:59:31
【連載120】
一個十五歲的少年,再怎麼老沉也都形同兒戲。再加上行文也不老到,一看就知道是假的,矰於是將學拘禁在官府。學情知不妙,為求脫身,繼續編造謊言向胡陽縣令“固”提出申訴。申訴信提到:
馮將軍的兒子,奴才癸,冒死罪請求湖陽公。老人家命我來南陽郡種地,就谷種、糧食和貸款之事,寫了一封私人書信。我曾經在新野縣種過地,承蒙新野縣丞主貸錢款和糧食一年。該縣官員沒人敢為難我。現在胡陽少內丞矰說我不是馮將軍的兒子,我住在秦中,享有名聲,權勢也有一點。希望縣公出面干預,別讓他們拒絕我。
矰立即將案情向縣廷作了彙報。縣廷於是逮捕了學的舍人“興”,並在他的指證下,十五歲的學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誨。原來他是想借馮毋擇的威名詐騙到一筆款項,然後拿著這筆錢購置衣服、被子、兵器之類,逃出本國亡命到楚國去。
胡陽縣就此擬定二條罪名:一是判處學“耐為隸臣”,一是判為耐刑,但可以出錢贖(贖耐)。可惜的是南陽郡雖就此案作出批覆,卻沒有明確學該當何罪[3]。不過治獄官吏因為未能辨清馮毋擇的爵位而受到論貲一盾的處罰。
回到郵人的話題。張家山漢簡《行書律》明確提到郵人一日一夜行二百里,速度是相當驚人的。這樣的郵人必得專職,且由官府任命。同時官府免除其租費負擔,併為其提供一定的土地——但這種土地不是私有財產,不能進行專賣、轉讓或繼承。依常理,驛站當設定在交通沿線,其間的距離可以是十里,二十里,或者更多,只有在交通不便的地方,才由亭來代為郵傳。由於郵傳存在“五百里加急”這種特性,單靠人力跑來跑去是不行的,必有代步的工具——通常是馬。這就是說,驛站還兼有食宿的功能,人要吃飯,馬要草料。這就解決了官商往來的食宿問題。睡虎地秦簡《傳食律》為各地驛站統一規定了供應來往官吏的伙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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