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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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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老告人以為不孝,謁殺,當三環之不?不當環,亟執勿失。

老人控告不孝,要求判以死刑,應否經過三次原宥的手續?不應原宥,要立即拘捕,勿令逃走[4]。

這一規定在《封診式·告子》中得到了實際的執行:

某裡士伍甲控告說:“甲的親生子、同裡士伍丙不孝,請求處以死刑,謹告。”官府當即命令史和牢隸臣前往捉拿,在丙的家裡將其捉獲。縣丞審訊丙,供稱:“是甲的親生子,確實對甲不孝,沒有其他過犯。”[5]

這就是扶蘇口中的“父叫子死,子不得不死”的司法依據。趙高精通法律,胡亥是他的學生,胡亥便也懂得這個道理。當趙高施展蠱惑,胡亥即說:“吾聞之,明君知臣,明父知子,父捐命,不封諸子,何可言者(父皇臨終既未下命令分封諸子,那還有什麼可說的呢)!”因此,當扶蘇接到令其和蒙恬自裁的詔書時,蒙恬疑其有詐,要扶蘇等等再說。扶蘇說:“父而賜子死,尚安復請!”立即自殺。

趙高把法律鑽了個大窟窿。

面對質疑的人,趙高藉助魏冉的前例,於是大開殺戒。腥風血雨之後,堂堂始皇子孫,所遺恐怕不多了。項羽殺進咸陽,又一通亂砍,劉邦最後不得不確認:“秦始皇帝……絕無後。”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始皇無後乎!

可以肯定,秦皇是個通“術”的人。他已經有權有勢,若能神秘地玩玩術,使使手段,與權勢做個巧妙的配合,人是不難掌控的。然而有時天不遂人願,問題往往出在輕車熟路的地方,正如船往往翻在不起眼的陰溝裡而不是能調起全幅精神頭的大江大河一樣。蒙氏是秦國的二大戰爭家族之一,有殊勳於秦國。蒙氏其先齊人,蒙恬蒙毅的祖父蒙驁,自齊入秦,事秦昭王,憑過硬的戰功獲得爵位。其父蒙武亦是能征善戰的戰將。至於蒙恬,和當時的大多數一樣,學習律法起家,做過獄訟記錄工作,並負責掌管有關檔案和獄訟檔案。後因家世而得為將,統兵出現在塞北。其弟蒙毅侍從秦始皇,據說是形影不離,深得信任。一邊是蒙恬與扶蘇,一邊是秦皇與蒙毅,這是個相當微妙的組合。換言之,秦皇很可能借此而拉攏蒙氏,又可以以蒙毅為人質,提防來自蒙恬的某些不可測的變數。這種擔心看來不是多餘的。蒙恬死前就說:“今臣將兵三十餘萬,身雖囚繫,其勢足以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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