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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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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1-04 08:54:15

30、文化幹事

話說蔡清源書記去年秋天被任命為伏虎區委副書記後,縣裡區裡都要求他當專職的區副書記。但是,他提出要向陳副總理學習,永遠不脫離農民本色,還得兼著大隊黨支部書記。縣裡經過研究,同意了他的請求。他的具體工作安排是:每個星期,前四天在區委上班,主要指導和檢查各公社開展“農業學大寨”運動;每到週五,就回老家當他的支部書記,指導和檢查本大隊各項計劃工作的落實情況。

於是,伏虎人民一到星期五,就見到蔡書記提個公文包,步行回家。細心的人會發現,作為區委領導的蔡書記,回家時總是穿的有鞋,多數時候是軍用膠鞋,晴雨皆宜。但當他從家裡返回區委上班,卻往往是打的赤腳,這說明他當村支部書記,仍然保持了艱苦樸素的形象。

其實要按蔡清源的風格,他肯定是一年四季要打光腳板的。區裡的同事勸不住他,就把這個問題反應到了縣革委。為什麼他們要專門向上級報告這件小事呢?因為有個喜歡赤腳的書記在,讓其他人情何以堪?大家都穿鞋吧,搞得蔡書記很刺眼,不和諧;大家都光著腳吧,那還像個機關?更不和諧。

縣革委馬副主任,也就是張大帥的岳父大人,知道了蔡清源這件事,就特意給他打了個電話,過問這事。蔡清源當然說得振振有詞,好像“赤腳”這種天然的“真皮”鞋,既省錢又方便還有階級烙印,可以拒腐蝕永不沾。縣領導聽的有些不耐煩,就明確告訴他:在機關上班,必須穿鞋,而且衣冠必須整潔,不能搞得像舊社會的叫花子。末了,馬副主任還語重心長地說:人家陳永貴上班,也是穿了鞋的;毛主席接見的時候,他還換了新衣服、據說還刷了牙,這是國家幹部的形象問題嘛!至於你回村裡,想怎麼搞,那是你個人的自由。說完就給他結束通話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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