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王和各省的總督都有自己的軍隊,使用的武器包括長矛、大刀、投擲用的短標槍和防護用的盾牌等,以及後來從奴隸販子手中購得的少數槍支。軍隊用於對外擴張和捕捉俘虜。另有近衛隊負責都城的治安。
隆達國王雖然擁有國家最高統治權,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王后、貴族會議和民眾大會的制約。根據隆達傳統習慣,王后“羅孔克莎”(Lukonkeshia,意為“眾人之母”)的意見對決定王位的繼承有特殊的影響,貴族會議隊已故國王的兩個正妻的兒子中選出新的“姆旺特”時,必須徵求她的同意方可登基。平時,“羅孔克莎”的權力象一個大酋長,自設一個歸她管轄的朝廷,收授大臣們的貢品,她的意志不受丈夫的限制。貴族會議除了有權決定國王的人選外,還可對國家事務提出諮詢性意見,並對國王的意志起牽制作用。國家的另一重要機構是民眾大會,它有權批評“姆旺特”的過失,甚至將他廢黜,一些重大事件也由民眾大會表決決定,如向異族宣戰、道路的開閉等。
國王的權力受到上述三個方面的很大影響,說明在隆達王國裡原始社會的殘餘保留較多,軍事民主制時代的痕跡仍依稀可見。在隆達王國的早期歷史中,氏族組織尚佔有重要地位。有著共同女祖先的一些血緣親屬構成的氏族,依然聚族而居,氏族酋長享有祭司和司法的職權,只是增加了在本族徵收貢賦的任務。隆達王國這種落後的社會發展狀況,是與它低下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分不開的。在17和18世紀,農業經濟在隆達人生活中占主導地位,但鐵製工具使用較晚,並且尚不普及;手工製作包括製陶、織布、曬鹽和緞打銅質製品等;集市貿易很早就已產生,而且在大西洋商業經濟的影響下出現了從事長途貿易的商隊,販運諸如歐洲金屬器具、巴西烈酒、菸草和亞洲的紡織品,以及當地的土特產。三次社會大分工雖然都已出現,但均未完成。他們屬於定居的農業民族,可是在落後的生產工具的限制下,農產品尚不豐富,有時還需要靠打獵、採集和捕魚補充糧食的不足。專門以手工勞動為生的手工階層以及手工業內部的進一步分工尚未產生,直到奴隸出現後依然如此。這種特殊現象或許是隆達社會性質較難斷定的一大原因。多種社會經濟形態的並存,不僅在隆達人中存在,在剛果河流域的許多地區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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