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說,突厥原在匈奴之北,其部落首領有兄弟17人,其中一個叫伊質泥師都,為狼所生。泥師都娶二妻,一妻孕生了四個男孩。大兒子名納都六, 後來被推為部落首領,定國號突厥。納都六有10個妻子。納都六死後,10位妻子帶著自己的兒子來到大樹下,約定所有的孩子向樹跳躍,誰跳躍得最高,誰為首領。納都六小妻所生阿史那年幼敏捷,比所有的孩子跳躍得都高,遂被推為首領。這一說法,也說明突厥族為狼所傳。
(二)、突厥汗國
突厥汗國(552年~630年,682年~745年)是六世紀中葉崛起於漠北的由突厥人建立的以遊牧為主的部落聯盟國家。583年因隋分化離間突厥分裂為東突厥、西突厥,並分別於630年與657年亡於唐,682年後突厥復國,共立國193年,曾對東魏、西魏、北齊、北周、隋、唐等朝造成很大威脅。
5世紀中突厥歸附於柔然,為其鍊鐵奴。徙於金山南麓(今阿爾泰山), 因金山形似戰盔“兜鍪”,俗稱突厥,因以名其部落。阿史那氏最初只有數百家,後來突厥部落有數萬人,多數人來源於周圍的鐵勒部落人。
6世紀時突厥首領阿史那土門遣使向西魏獻方物。
546年合併鐵勒部5萬餘落(戶), 勢力逐漸強盛,故後來將所有鐵勒後裔成為突厥。
552年突厥又大敗柔然,以漠北為中心在鄂爾渾河流域建立突厥奴隸制政權。最盛時疆域東至遼海(遼河上游), 西瀕裡海, 北至北海(今貝加爾湖), 南臨阿姆河南。“可汗”為最高首領,其子弟稱“特勤”,將領稱“設”。分轄地為“突利”(東部)、“達頭”(西部)。 可汗廷帳在東、西兩部之間鄂爾渾河上游一帶。汗國官制有28級。稅法規定對普通牧民、黑民(戰爭中歸附者)“徵發兵馬、科稅雜畜”。曆法以動物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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