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風吹來,樹影沙沙中,傳來那位男生的說話聲,是在表露心聲。
沈臻竟也沒說拒絕的話。
陸希頗是震驚。
在男生走後,陸希便忍不住評論起了這位男生,“這男的臉上那麼多痘痘,要是親臉頰不小心親到的話,豈不是要噁心死了……”
她不想沈臻談戀愛。特別不想。一萬個特別不想。
至於為什麼,她沒有深思。也許是潛意識裡不願意深思。
沈臻應該沒想到她會說這種過於刻薄的話,此時忍不住直言指出,“你說得太過了。再怎樣不喜歡,拒絕別人也要有分寸。”
陸希默不作聲。
這不是她的作風。
本科四年,也有向她表露心意之人,不過都被她以決絕的傷人方式加以拒絕。
她拒絕別人從來都是以“快準狠”為大政方針,快刀斬亂麻,哪像沈臻一樣思慮諸多,顧及他人感情。
哪有那麼多可以顧及的?她不喜歡這個人,何必多考慮這人感受。
實際上,如果對方真的知道、並且考慮她的感情的話,便不會做這種冒昧愚蠢的表白之事。
不被接受的感情比無用功更糟糕,那純粹是給別人添麻煩。
心裡雖然這麼想,但這“陰暗”想法她並不願讓沈臻知道,此刻只自覺認錯說:“我就是在你面前說一下,總之,我覺得你和他不合適。”
“我又沒答應,哪來合適不合適?你擔心過頭了。”
那還不是擔心你太笨被人騙?別人她都沒那閒心思搭理——這樣直白的話,陸希沒有說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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