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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章 雨紅

語歡在街頭躺著,夢夢銃銃,也不知過了幾日。傷口凝結,可是因為環境骯髒,裡頭都結了膿,稍微一動,便會疼得徹心徹骨。於是只好跐住在原地。

在街邊待多了,才知道百家飯也分個三六九等,託缽沿門也要講個技巧。復正茂步入中年後便開始信佛,輕財好施,隔三差五的,就要派丫頭家丁人到廟間施捨,順便掛上個晨耀的名兒。因此,晨耀垮臺對乞丐們來說,絕對不氣長。發善心的人不是沒有,只是一個善字,說什麼也得建立在享福之下。自己先吃飽了,撐的不行,殘羹冷炙,扔給乞丐。

乞丐們的口味都給晨耀養刁了,習慣吃熱饅頭熟米飯,儘管並不美味,接過冷菜,還挑三揀四。不過乞丐終究是乞丐,爛蘿蔔頭,對他們來說就是質地差些的菜。不似語歡,覺得那玩意兒狗吃了都會生病。況且,裡頭若加了毒藥,那才叫栽。所以,堅決不吃嗟來之食。

其實語歡也挺傻,在他當少爺的時候,嫣煙也曾這麼問過他。語歡答曰:那些個叫花子,賤命幾十條,恐怕叫人毒他們,都嫌浪費了藥錢。

後來,語歡去西湖旁,打探小妾們的訊息。穿的衣服邋遢,人走在街上,腰板再直不起來,而別人對他還是同樣的反應:遠之。不過,以前是敬而遠之,現在是嫌而遠之。

誰會知道,這個骯髒的小乞丐,就是晨耀山莊不可一世的復小公子?

連問了幾個人,都躲開他。最後遇到個老翁願意同他說話。除了沒有言之及復軒的訊息,別的都瞭解個大概:首先,所有人都以為復語歡死了。九皇子前幾日清晨,就已離開杭州,趕回京師。據說最近受到皇上重賞,那叫一個意氣風發;再談復容,差九皇子那麼一丁點兒,但也是加官進爵,侯爺成了王爺,家人跟著雞犬升天,連帶新妻筱莆也成了王爺夫人,統統輝煌得光芒萬丈;春小爺回了蘇州;復霞復櫻回孃家後,被迫改嫁,物件是個大戶人家,自然免不得給人說三道四;再提到嫣煙,似乎是女妾中反應最激烈的一個,死活不相信語歡死掉,騎馬圍著杭州轉了好幾個圈兒,最後被天地教的人接走,就再沒個音訊;淡水也跟著去了。

一生肝膽向人盡,相識不如不相識。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

走了,走了,統統都走光了。

突然意識到這一點,再看著晨耀高聳的樓宇,鼻子一酸,淚珠子在眼眶裡打轉。

復正茂說,男兒膝下有黃金。男兒有淚不輕彈。復夫人說,兒子,爹孃寵你,你可以任性,可以放肆,但一定要像你爹那樣,當個真正的男子漢。所以,不能脆弱。

爹,娘,孩兒謹遵教誨。

語歡用髒袖子擦擦眼,謝過老翁,自個兒離開了。

江南之雨,風送滿長川。陽氣日盛一日,桃花綻紅,鳥鳴調嫩,天地陰陽之氣接觸頻仍,激盪中閃電特多,雷聲乍響,又屆驚蟄。春天,又是一個輪迴。

岸邊人家,小院牆頭,杏花春雨,似水柔情。湖旁一艘大船,似乎自蘇州而來。

語歡盯著那大船發呆,忽然有人重重拍他的肩。語歡身子虛弱,險些摔跤。還未回頭,身後的人便嘆道:“怎麼,你們杭州人的體質都這麼差麼。我到何處才能找到個好使的人,螺螄殼裡做道場啊……”語歡回頭,那人還在叨唸。

是個女子。身材姣好,相貌平庸,最好玩的是,一條眉毛忒粗,乍眼看去,就像是連著的,像極了毛毛蟲。那女子手中拿著一壺酒,臉紅通通的,一臉醉容。

語歡生活中的女子,除卻星月較潑辣,無一不是月畫煙描,粉妝玉琢,安靜得就像觀音廟裡的菩薩。一遇到這種素面朝天還如此羅嗦的,還有些不習慣。

那女子上下打量他一趟,咂咂嘴道:“這位小夥子,你杭州人吧?杭州人肯定知道春二爺吧?春二爺底下幹活,銀子不高,但包一日三餐。誒,別怪我直言,我看你穿得挺破,肯定缺銀子吧?缺銀子就來了啊,姐姐叫錦雨紅,你混江湖的吧?混江湖的就該知道這三字,天要下酒臉就紅,聽過吧?不是什麼好名兒,可是個好人兒。哪,待會子你就去船頭那邊報道,那工頭是個蠻子,兇得很,對他別發脾氣,免得捱揍。吃苦在前,享受在後,是吧?”

語歡給她念得頭昏腦脹,趕巧他餓得緊,沒多想就點了頭。錦雨紅道:“對了,你小子叫什麼名,都沒告訴姐姐。”語歡想了想道:“語歡。”

錦雨紅大驚,剛進口的酒差點噴出來,包在嘴裡倒吐不吐,骨碌碌地響:“語歡?復語歡?就是晨耀七子中最拽最有才學武功最高媳婦兒最多的復語歡?”

見她這麼問,語歡只得承認。錦雨紅像發現寶藏一樣,把他拖到一旁:“你的事我不是沒聽過的,現在全天下都知道你家的事兒。人人都說,是你敗了家。實際雨紅姐不這麼認為,你家是個大家,也不是說敗就敗的,是不是?但是百姓愚昧,只知道在茶餘飯後找話題,你聽姐姐的話,把姓換了,免得挨欺負,知道麼。”

江湖上的人如何說自己,語歡心中早已有數。只是未料到傳得這麼快。遂改姓李,跟錦雨紅一起去春二爺的船上搬東西,兩大麻袋鹽,僅三個銅板,還算是搬運工裡費用高的。但春二爺榨取勞動人民剩餘價值的本事,也不是吹出來的,偷懶一次,要被工頭暴打一頓。

語歡打出生起,第一次給外人拳打腳踢,就是在這艘大船旁。蘇杭兩地的船,每天運來運去三四回,語歡搬東西要搬幾十回,曾逃跑,卻再找不到工作,只得回來繼續勞動。

而且,工人的飯簡直不是人吃的。

湯裡常有死蟲子漂在表面。開始一口不吃,湯被別的工人搶個精光。隔一段時間,把蟲子夾了,扔在一旁,繼續喝。到最後,搶著和大家一起喝,就是有蟲子,也跟著吞下肚。

錦雨紅聽過語歡的事,除了表示同情,還有一點,就是對語歡及男妾的事,分外感興趣。在她眼中,似乎男女之愛見不得光,男男之戀,才是至尊至上。

日子過得很順暢,語歡開始學著淡忘。忘記自己曾持著扇子,穿著華衣,走在這杭州街道上,逍遙自在,大搖大擺。那一番風情,那一番瀟灑,權當作是上輩子的事。

暮春初夏,江南依舊煙雨蒙朧。

這一日沒有活路,語歡難得放假,自己繞著西湖邊上溜達。走一走的,景色越來越熟悉, 心頭越來越不對勁。明知道不該走,腳卻偏生不聽使喚。

薄暮,細草,流水,斷橋。

斷橋旁,一家小店鋪,店鋪門口站著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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