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丁凡的想法,兇手從死者的身上帶走了這件東西,必然不會一直留在手上,這可是燙手的山芋,他必然要找機會將手上的東西賣出去,只有將東西變成錢,拿在手上他才能放心一點,後面不管是離開這裡,還是攜帶,都會方便的多。
不過這東西他不能在本地出手,本地能出錢收的人,他一般不敢聯絡,生怕這些人會跟警方有聯絡,這可是要命的。
所以最穩定的方式,還是將這個小物件帶到別的地方出手。
“我明白了,不過這能行嗎?都過去五年的時間了,就算是找到了當初收黑貨的人,恐怕東西已經不再了。”
趙隊長對丁凡的這個辦法,多少有點質疑,覺得用這麼多的警力都在這方面沒什麼必要,他還真是有點不情願。
“你還不明白嗎?我們真正要找的,不是那個戒指,只是要找到那個賣東西的人而已,這才是最重要的,如果能找到那枚戒指自然是最好了,說不定戒指裡面就有什麼關鍵的線索在,這對我們後面想要釘死兇手,也是十分重要的。”
說白了,現在丁凡最犯愁的一點,就是沒有證據。
別說是直接的證據了,就算是間接的證據都沒有一點。
明明已經有了一個嫌疑人,現在卻因為沒有證據,只能將一切都停留在猜想之上。
“另外,我有個想法,需要你幫忙查一個人。”
丁凡將自己的思路都跟趙隊長說了一遍之後,看到他不出聲了,這才開口說了另外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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