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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對當兵的來說不新鮮,軍法嚴苛是中古軍隊的特點。“17禁54斬”源遠流長,幾乎無一不可“斬”。即使是戚繼光這樣馭軍有方的名將,軍令亦十分嚴苛的。
不過,軍紀嚴苛和能不能執行是兩碼事。特別是他們收編的珠三角一帶的明軍,在明末算是承平日久的部隊,不可避免染上“疲惰”。還有不少人其實是衛所出身,並未當過營兵,說是士兵,其實就是農民。
這一番鏗鏘有力,殺氣騰騰的宣讀訓令,立馬就讓不少泥腿子出身計程車兵“股慄”。
不過對楊二東這樣久在行伍的人來說,這道訓令並無特殊之處。要說有什麼不同,那就是澳洲人的訓令比大明的軍法要簡單些,甚至還柔和些。畢竟整個訓令都不提一個“斬”字。要在官軍中,每次宣揚軍紀,少不得都要加一個血淋淋的“殺”或者“斬”。為了給士兵們留下深刻的印象,這類場合一般都還要當場斬殺幾個倒黴蛋,把血淋淋的人頭掛出來給大夥看。
訓話完畢,開始正式操練。
這個國民軍大隊裡的多數人已經在香港接受過大約兩週的整訓。不過這兩週的整訓時間內還包括了體檢、政治教育、體能鍛鍊和基本紀律養成,實際用於操練的時間並不多。這樣的軍隊別說去打仗,就是守城錢多都不放心,有些心急火燎
錢多當下將國民軍大隊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在香港接受過兩週整訓計程車兵,他們已經初步接受過紀律養成和佇列訓練,所以訓練的重點在戰術養成上,包括火器射擊、冷兵器格鬥和戰鬥隊形變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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