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火器實驗,自然不必去說,“爆燃”與“爆炸”的區別,儘管僅僅一字之差。但前者不過是燒傷,而後者是彈片紛飛會要人命的。這一點,那些慣於玩弄權術,只懂得裙帶、師生、故舊的“官”們,那是無論如何也弄不明白的。而那些只知道飽讀聖賢書,好考個狀元的人哪裡會懂得這些呢。
當所有人在火藥武器的爆炸面前都被驚呆的時候,餘玠立即就以蒲金書向國家抵抗蒙古人的利器之名,授予了蒲金書一個提刑的官印,這一下蒲金書徹底成了官了。
以此沒有意外的蒲金書即不過分欣喜,也不會過分的擔憂。昨天夜裡,早已經由濟州島的島主辦公室主任崔紅英代筆,向趙伏波發出了當世最快的報告。雖然時間上依然不免要晚些,但熟悉《華夏律》的人都知道,這玩意不犯法。因為基本上來說,欺騙外國尤其是敵對勢力的人,在“華夏帝國”根本不犯罪。
不過這一反應,實在是大出那位知府吳大用,吳大人的謀略之外。他搞不明白,那個喬裝成為朝廷命官的人,怎麼此刻就真的成了朝廷命官呢。只不過他此刻留在城裡,根本沒有出去,也就不知道在餘玠大軍裡那些火器朝廷的實驗。趕開了其他人之後,餘玠擺出一付兄長的模樣。
“蒲賢弟,這火器的確是厲害非凡。有了這傢伙,城牆千米之外即是絕地,擅入者有死無活。昨天你說你們華夏軍的武器會更犀利些,那麼你們的弩炮能擊得了多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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