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
這是“華夏軍”裡,士兵們對自己長官的暱稱。雖然在正式場合要叫長官,還要行禮。不過在其他場合裡,一般來說能夠被士兵稱為“頭”的人,得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軍事技術好,無論馬術、刀法、槍法、野外生存,那都得是全隊裡的頭一名。在“華夏軍”裡,沒有這個本領,趁早就不要想升遷。另外重要的是,他們會搶。因為海軍老有一股子強盜味,所以傳染的陸軍也喜歡搶劫。原因還在於軍官的升遷上,因為搶得多,傷亡少,功勳就大。
當然按照《如山軍令》裡,搶平民以及強姦等等違反軍規的事情,一但有罪無論功勳全都是絞刑。但搶敵方軍隊又或者說首領的財富,那就是大功一件,或者立即就有了升遷的機會。而升遷的好處就是,高的收入、保險以及撫卹金。而且還包括將來奪得敵方財產時,更高的分配比例。
相信大家看得出來,這與強盜軍沒有多少區別。唯一的區別就是,他們搶的是對方的官員與軍隊。聽了魯鏗丁的話,帶隊的軍官稍稍想了一下,又舉著望遠鏡看了看城堡。不進去吧看著財富就在那裡眼饞。進去吧,萬一被埋伏的話,豈不是大大糟糕。別看自己有100多人,要是在城裡被人圍住了,影響了趙伏波的計劃,那就太該死了。
“不如這樣,頭,讓我帶手下過去瞧瞧,說不定城裡真的沒有什麼人。以我們的裝備,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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