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帝國洪憲二年(1652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商毅下旨宣佈,中華帝國國會正式成立,並立刻開始執行工作。並且規定,從此以後,國會將掌握立法權,擁有制定法律、制度、增減稅收、設制政府機構、監督政府工作,彈亥內閣官員,考核官員政績,對內對外發動戰爭以及締結條約等諸項權力。而內閣從此以後,只擁有行政權,任何決意的實施,都必須經過國會的透過,才能夠實施。
而皇帝對國會的決意擁有否決權,可以否定國會的任何決意,不過如果參、眾兩院的投票表決率超過九成以上,否決權將無效。當然在事實上,投票表決率超過九成的提案,極為少見,在參政院成立了兩年的時間,產生的超過九成以上的提案一共也只有三個。因此皇帝的否決權依然居有相當大的作用。
當然從一開始就沒有人對皇帝的否決權有異議,畢竟誰都明白,皇帝不可能將所有的權力都供手交給國會,而否決權就是皇帝對國會的控制方法,這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而且皇帝雖然擁有否決權,但也無權向國會提交提案,並保證透過。這就是皇帝讓出的權力。
也就是說,從此以後,除了內閣和各部門的事務以外,任何官員、民間人士有建議性的上疏,內閣甚致是皇帝,都沒有權力進行直接受理,而必須以提案的形式,在國會的參、眾兩院提出,並按國會的程式得到透過之後,才能夠實施。而且只有國會議員,才有資格向國會提出議案。當然官員們都可以找自已熟識的議員,代替自己提交提案,但提案能否透過,只能聽天由命了。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