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王巨將李常傑的那首詩與交趾並沒有歸還擄掠百姓的事上書朝廷。
趙頊暴怒,刻意下詔,讓王巨向交趾要人,如果不還,四年內,必須獻上李乾德與李常傑的人頭。
朕不要獻俘了,將他們處死吧。
其實趙頊這種心情也是王巨所需要的,究竟發生了什麼,讓郭逵在思明州搖擺了兩個多月,王巨不大清楚,他去桂州交接,原桂州知州就是趙卨,不過趙卨也是一個心思眼很多的人,王巨沒敢多問,即便問了,趙卨也未必實話實說。
可能王安石與吳充在中間確實起了一些很不好的負面作用。
不要小看了吳充,能上來,沒有一個是簡單的,王韶相對倒是比較簡單,可迅速就下去了。
有了這個事實,有了這首詩,即便吳充也不大好說什麼了。
為什麼王巨身邊的人都有“異心”,就是覺得這種古怪的拖著包袱,替宋朝拼命很屈。但若是沒有這種古怪的制度,王巨能做出這麼多事嗎?換了明清,多半被卡嚓了。
這就是宋朝的規則,別抱怨,學會利用規則吧。
王巨接到詔書後,派使去了交趾,讓交趾放人。
交趾磨蹭了近兩個月,這才釋放百姓,並且派了使者來到邕州。釋放的百姓就在邕州,於是使者留在了邕州。
陶弼派人通知王巨,王巨騎馬去了邕州。
百姓還沒有安置,也一無所有了,如何安置,還有他們籍貫在哪裡,必須派人一一核實後,才能遣回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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