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媒體經常有內地公安向香港警方移交嫌犯的報道,香港警方向內地公安移交嫌犯的訊息卻極少見諸報端。
一些不明所以的人或許會認為內地對香港太好了,堪稱有求必應。而對待同樣的問題,香港方面卻不是很積極,甚至不協助不配合。
其實香港方面沒少向內地移交人員,並且在人數上遠超內地公安機關向香港移交的。只是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極少公開報道,且大多以“遣返”名義進行。
移交的歷史可追溯到新中國成立,雙方交接人員大多在皇崗落馬洲大橋深港分界線或文錦渡口岸進行,移交犯罪嫌疑人主要在落馬洲大橋,移交偷渡人員主要在文錦渡口岸。
為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雙方決定特事特辦。
不管林全盛(陳啟發)涉嫌幾宗犯罪都以最輕的算,畢竟把人交給公安是第一位的,警務處不出面,由入境處按遣返程式辦理。
下午5時16分,香港入境處警員押送林全盛過境,深正邊防支隊拘留審查所民警在文錦渡口岸接受。
對普通市民來說交接遣返人員的儀式很神秘,如果運氣好親眼目睹或許會覺得很簡單但極為莊嚴。
香港警員下車走到分界線立正敬禮,給公安邊防官兵遞上一份《移交深正市公安邊防支隊名單》,名單上詳細記載遣返人員的姓名、過境時間、過境目的等資訊,後面可能附有一張“說帖”,也就是情況說明,只有特殊情況才有,比如遣返人員是誤闖過境的,又比如遣返人員患有什麼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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