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小剛把自己設想的結局和林曉玲的結局相比較,發現林曉玲的結局包含的意義更深。
利用一系列的巧合化解家庭矛盾,固然增加了影片的戲劇性,給觀眾一個相對輕鬆的結局,但在塑造人物上無疑是失敗的,太過流於表面。
馮小剛的影片總會在結尾處給觀眾一碗心靈雞湯,迎合觀眾的情感需求。
這是他的電影能取得票房成功的原因之一,他知道觀眾想看的是什麼。
至於這個結局是不是符合生活,倒不是那麼重要,他擅長的是諷刺和幽默,避免出現較為沉重的戲份,這是向市場妥協的結果。
在《回家》這部影片中,隨著於小琴的突然死亡,沒有人能證明陶蘭沒拿那五塊錢。
十七年前,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陶蘭失手打死了於小琴,十七年後,如果陶蘭依舊執著於證明自己的清白,那她和十七年前沒什麼兩樣。
經過十七年的牢獄生活,陶蘭不再是那個衝動的小姑娘。
誰拿了那五塊錢,這個事情重要也不重要,對於陶蘭的繼父來說,這是他的心結。
如果沒辦法化解這個心結,那這個家庭將永遠處在矛盾和痛苦之中,最終分崩離析。
於小琴已經死了,就因為偷拿了五塊錢,她值得麼?
有時候,活著的人需要揹負更大的責任,繼續爭論誰拿的五塊錢對坐了十七年牢的陶蘭來說意義不大,她打死了於小琴,就要把這份責任揹負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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