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祖德、包拯和新任沙州通判兼監社使蔡挺立於簷下,看著趙滋帶著一班兵士,族擁著都僧錄契嵩,吹吹打打,出了州衙。
按說,這個西平王雖然只是郡王,一樣也要有中使,有宣詔使臣上門。只是因為這個王主要注重於佛教方面,便由契嵩代替了中使,與都巡檢使趙滋一起去宣詔。
孫祖德臉面不好看,他覺得徐平這一次有些過於胡鬧了。西平王是正規郡王,一切待遇、禮儀皆比照郡王。但又說是這一帶的佛主,標誌就是在郡王公服之外,格外披上一塊紅緞,來自御賜。其餘既無袈裟,也無僧帽,還沒有紫衣法號。
徐平的原話是,官法即規矩。朝廷這樣定了,從此以後這一帶的佛事便如此處理。西平王享受著世俗郡王的待遇,作為佛主,代表佛祖菩薩在這裡的象徵。不需要懂經,不需要念佛,只需要言行謹慎即可。真正解經、傳法的,由沙州僧錄司負責。
宋朝的佛教管理機構,國家級的稱僧統、僧錄,州郡稱僧正,縣級稱僧首。在沙州設定僧錄司,表示這裡是國家一級,規格極高。現今天下,只有在東京開封府和西京河南府設有僧錄司,這裡是第三家。沙州僧錄司在規格上要高於西京河南府,略低於開封府,是以設僧官七員。都僧錄一人,僧錄、首座、副首座,左右街各一人,比西京多一都僧錄。
契嵩是被緊急召入京城,親捧敕令,來這裡做都僧錄,管理佛事的。封的西平王實際只是一個象徵,真正掌管這一帶佛教大權的,是契嵩,和他管下的僧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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