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虞允文已經比較理解趙抗禁止小孩認祖歸宗的舉措了,因為如果父母一點代價不付就能讓子女接受良好的撫養和教育,那對於那些自己撫養小孩的父母豈不是天大的不公?再說趙抗同時也規定,只要建立足夠的功勳或者掙足夠多的錢上繳,便可以重新與父母相認,這在虞允文看來,正可以激發那些孩子的上進心。
儘管如此,身為孝子的虞允文雖然能夠理解,卻不會贊同趙抗這種割裂骨肉親情的做法。虞允文雖然是儒生,但並不像他的父親那樣排斥雜學。瞭解到數家學院開設的課程後,雖然他認為其中還有著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虞允文也承認效率確實奇高,二三年甚至一年就能將一個學生變成一個有用之才了。
在這段不長的日子裡,虞允文發現,雖然趙抗沒有明確處罰貪官汙吏的律法,但趙國官吏清廉的程度卻要遠遠高於南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經過虞允文多方瞭解,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官吏的待遇高,這待遇高不是指官員在任時的收入高,而是指官員只要在任內政績良好,便可以獲得較多的功勳,積累到一定量後便可以獲得爵位,使他們在卸任後仍然可以獲得相當豐厚的收入。若功勳夠高能獲得世襲爵位的話還能傳給子孫。能獲得光明正大的收益,他們自然便不願再冒著風險,去拿那些見不得人的好處了。而且這好處還是浮動的,官吏們越是努力工作,這好處就越大,對能力強的官員來說,這份收益甚至要超過貪汙受賄,還沒有風險,他們又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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