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承周搬到二十四號路15號後,雖然出門就是上班的地段,可他首先得去戈登堂報到,然後再到街上巡視。
幸好有了輛腳踏車,腳一蹬,飛一般的到了戈登堂。
路承周的速度,總是累得身後的那位氣喘吁吁。
路承周有嶄新的腳踏車,他只能靠兩條腿。
何賀申請腳踏車,劉有軍還沒有批准。
路承周有著固定的工作場地,何必花這冤枉錢呢。
劉有軍不配合,情報組的人,就要受罪了。
幾次之後,跟蹤的人學聰明瞭,路承周早上出門後,不再跟著去戈登堂。
路承周反正要回來的,何必白跑一趟呢。
路承周剛開始幾天,在街上還是步行。
可隨後,他再巡視就是騎車了。
以前在三條街全部走一趟,一個上午就過去了。
現在,騎著腳踏車走一趟,最多兩個小時。
不但速度更快,人也舒服多了。
然而,跟蹤他的人,要比原來更辛苦。
何賀幾次找劉有軍,最終只給情報組爭取了一輛舊的腳踏車。
雖然騎著咯吱咯吱的響,終究是不用再走路的。
否則,一天下來,回到家後,腳底會起泡。
今天,路承周照例,騎著腳踏車,在二十四號路穿梭。
才走到一半,路承周就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街上今天的人力車,突然少了許多。
除了路上跑的,已經沒有人力車擺在路邊了。
路承周很詫異,自己與人力車沒有仇,怎麼都不到二十四號路來了呢?
一問之下,路承周才知道,原來是人力車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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