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有類“分封”,那是絕對不為過。
國朝體制之下,對於海外新土不可能像對待中原那樣看重。自漢以來的頂級精英,對於直接統治一塊地區的需求,是有很清晰看法的。如果直接統治的投入成本遠大於產出,那麼,就不必直接統治,而是簡介統治甚至只是影響。
典型就是漠南漠北,直接統治的回報率為零,對古典時代的帝國來說,直接統治就是個無底洞,半點產出都不會有。
所以不管漢朝以來,主要工作就是在草原搞分化,或者說扶持代理人。
同樣的,面對現在的“河中地”“天竺地”以及過去的扶桑、朝鮮道、蒼龍道南北,也都是屬於直接統治意願不高的地區。
但伴隨著人口密度增長,以及利益產出的極大提升,直接統治就有了經濟人口基礎。於是也就出現了類似“廣交會”扶持地方代理人,乃至扶持地方小邦傀儡國主的現象。
利益使然,很正常的事情。
而“廣交會”這種行徑,就正如李奉誡所說的那樣,有類“分封”。
因為廣州、交州的地方勢力,等於說掌控了一個海外邦國,一應制度都是健全的,除了一個傀儡國主之外,剩下的一切,都是由“廣交會”把控。
對馮氏、冼氏、李氏而言,這是長久的基業,數十年甚至數百年的利潤。
南海、蒼龍道可以這麼搞,“天竺地”地域廣大,又邦國林立,再加上攝入其中的敦煌宮軍頭多不勝數,自然也可以這麼搞,而且規模還可以比蒼龍道還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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