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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父子繼續說了會兒話,隆慶的談興似乎異常的高,到後來甚至起身走到御案前,拿起幾道奏疏給朱翊鈞講解。
皇帝並沒有浪費時間解釋得太具體,只是告訴太子如何分辨這些奏疏之中有哪些是急務,必須儘早批覆;哪些是大事,需要審慎決定;哪些既是大事又是急務,一定要儘快理清思路做出決定,如果實在一時難以決斷,或者謹慎起見,就該趕緊把信任的閣臣或者執筆票擬的閣臣叫來御前召對;另外還告訴他哪些是無所謂的小事、閒事,可以丟給司禮監按例批紅。
其實,在皇帝這個層面,真正收到的奏疏之中,反倒有一大半都是小事、閒事。隆慶給太子舉例說:譬如某府上奏“本府有節婦,其夫亡故之後,絕食二十一日而死,伏請皇上賜節婦美諡並修建牌坊”。
隆慶告訴太子,像這種事情就是典型小事、閒事,按理說該府自己就能處理,但是由於朝廷祖制,對於這種節婦烈女,必須要上奏朝廷嘉獎,以示隆重,所以平白無故地浪費皇帝的時間——反正這玩意兒是朱元璋定的,你這後來的皇帝對此只能照準。
但其實這還算好的,還有一類是報告天氣,比如上奏過來告訴皇帝“本府(縣)本月下了十三天雨,比去年多了一天。”然後奏疏裡頭就從聖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是以能理順陰陽開始談起,一直講了兩三千字的道理,皇帝估計都看懵逼了,他才把道理轉回來,說所以他那兒多下一天雨乃是天下至關重要的大事,請皇帝千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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