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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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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終於說出了她的傾向,她說完看著我,看我如何在這場俄羅斯輪盤賭式的遊戲中下注。我記得美國有一個老電影叫《獵鹿人》,我以前看過這個碟。說的是幾個美國俘虜被一群越南士兵退著用裝了三顆子丨彈丨的左輪手槍頂住自己的腦袋,供越南士兵打賭,六個彈匣裝三顆子丨彈丨,頂住自己的太陽穴打,生與死的機率一半一半,而且讓你自己選擇,太殘酷了,當時看著就覺得殘酷!現在,我感到自己就像那個用槍頂著自己腦袋在鉤扳機前渾身哆嗦的美國大兵。

律師補充了一句:"這僅僅是我個人的意見,最後還是你自己決定。"

我命令自己停止徒勞無益的思索,停止內心深處的顫抖,我抬頭,看律師,我又命令自己發出的聲音要鎮定自若。連我自己都不知道這時候我幹嗎要裝得這麼無畏和果斷。

我說:"我要無罪!"

律師看了我半天,她看了我半天,才點了點頭。一句話都沒有再說。

第二天,法院如期開庭。這是個小案子,來旁聽的人不多,所以我一被押進法庭就很容易地在旁聽席上找到了安心。她坐得不算太靠前,目光一直在看我。她的臉上向我傳達著一種不露形跡的微笑,那微笑中的溫暖含意只有我懂,我在那一瞬間突然感到她像我的母親。

其他旁聽者我都不認識,但一群倆一夥散漫地坐著,有點像哪個大學的學生自願來觀摩庭審實況的。

除了安心的微笑外,我到今天為止,幾乎不能完整地回憶那次審判的情形。我記得那天鍾寧和邊曉軍都去了,他們是作為證人而不是旁聽者去的。鍾寧上場時我很冷靜地和她相視,我的目光儘量心平氣和,而她卻依然是一副仇人相見分外眼紅的架式,她作證時的語音腔調也依然是那麼咬牙切齒不肯饒人。我知道,鍾寧的個性、地位、文化修養和她的年齡,都還沒有讓她學會寬恕。

在我的印象中,那天律師的表現還是可以的,至少那振振有詞的架式使人相信她在個人水平方面基本上沒掉鏈子。她發表的辯詞的核心觀點,就是我拿的這筆回扣是上交給公司後經公司負責人同意又返還給我的,因此在性質上已經屬於公司對職員的獎勵。我也按照她這個論點,向法庭陳述了我如何把錢交給邊曉軍,如何跟鍾寧說這事兒以及邊曉軍和鍾寧如何答覆我等等事實。對於我的陳述,控方的證據似乎駁斥得很輕鬆,先是邊曉軍面無表情地作證說,不記得我曾交給他兩萬元回扣款這回事,後是鍾寧高腔大嗓地否認我在送她上飛機去南京的路上跟她說過這事。邊曉軍從走進法庭作證到作完徵走出法庭,目光始終迴避和我對視,他只看著法官和檢察官說話,讓他離場便低頭數步似的走了。鍾寧則一進場就盯住我,作完證又看我,臉上還露出得意和惡毒的笑來。我依然用平和的目光看著她,想讓她在這平和的目光中良心受責,但直到她離場我也沒看出她對自己這一套陰謀和偽證,有半點臉紅。

律師反擊這些偽證的最後一招,就是當庭公佈了我和鍾寧以前的關係,以及以後的破裂,以及破裂的原因。即是說明我當時作為國寧家族的一名候補成員,不可能私貪這區區兩萬元的小財,也是提醒法庭注意鍾寧在此案中具有設局報復的動因。公佈我和鍾寧以前的關係,以及我因為愛上了其他人而和鍾寧鬧翻的過程,是律師說服我同意的。她認為這恰恰是這個案件人物關係中最為關鍵的一個事實,可以讓法庭對鍾寧證詞的可信度大打折扣甚至可能按回避原則取消她的證人資格。

律師拿出的最後一個徵人,就是我的哥們兒,我從小就相熟的朋友,我的忘年之交劉明浩。

我記得劉明浩進場的時候,我衝他笑來著。我知道劉明浩是我這一方的證人,在被關押數月與外界長期隔絕之後,突然看到昔日的老友趕來為我作證,我心裡感到特別的心酸和安慰。我不由得感嘆朋友都是從小交出來的,只有小時候的朋友才會成為永遠的朋友。我真想劉明浩能看我一眼,我真想讓他看到我正衝他笑呢。但他也和邊曉軍一樣,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地,迴避了和我的對視。他從側門出來,低著頭,直接走到證人席上,他的臉老是向著另一個方向歪著,我也不知道他在看誰呢。直到審判長開始發問我才看到了他有些緊張的面容和不大自然的眼神,那面容和眼神我至今記憶猶新。

我記得,證人席上的劉明浩,目光閃爍,口齒不清,面色青灰,肌肉僵硬。他在回答審判長提問時的反應,幾乎近於遲鈍。

他的聲音、模樣,也讓我感到陌生。我現在甚至都回憶不清那天審判長是如何發問,他都答了些什麼。惟一還深刻地留在我記憶中的那幾句回答就是:"……不,他收起這筆錢時沒說過要上交給邊曉軍……不,他後來沒再跟我說起過公司同意他收這筆錢的事,我不記得他說過這件事。"這就是劉明浩的證詞!他的證詞使他在事實上變成了一個控方的證人。

在那天庭審的整個兒過程中,只有到了這一刻,到了劉明浩突然叛變反水做出如上證詞的這一刻,律師才傻掉了。

後來,很久以後,我原諒了劉明浩。從美國回來我第一個落腳的地方,也還是劉明浩的家。在我動身去雲南尋找安心之前,劉明浩還塞給我兩萬塊錢讓我當盤纏,和當初這筆回扣的數額一樣,一分不多,一分不少。這錢我當然沒要。

我原諒劉明浩僅僅因為他是一個商人,商人的原則就是利益至上。我後來才知道鍾寧鍾國慶不知怎麼得知劉明浩將成為一個至關重要的辯方證人,於是在開庭的前一天,也就是在我要求律師破釜沉舟做無罪辯護的同一時辰,國寧集團供應部的頭頭兒請劉明浩在北京飯店吃了頓譚家萊,吃完之後雙方酒酣耳熱地當場簽下了國寧大廈空調系統的供貨意向書。據說那是一筆總標的在四百萬元以上的大交易。

我被判有罪,刑期兩年。在判決書送達的當天,我的律師代表我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一個月後,市中級法院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不予緩刑。

在終審判決之後,送押之前,律師託了關係,讓安心以家屬的身份到看守所和我見了一次面。見面時我發現我們倆都不約而同地刻意做出輕鬆的神態和語氣,想安慰對方,其實心裡面一個比一個難受。我們都裝做若無其事地說著些關於身體呀、睡眠呀、飯量呀、找工作呀之類的不痛不癢的事情,還有關於小熊的病現在怎麼樣啦等等浮皮潦草的話題,至於我和安心的未來,未來怎麼辦,這些我最渴望向她瞭解也最渴望彼此溝通的問題,反而誰都沒說。不僅因為這個問題實在尖銳得令我不敢啟齒,而且還因為,我們會見時屋裡按規定還有一位民警在場,那民警和我那位律師在一邊有一招無一搭地聊著天,一隻耳朵當然還負責監聽著我們這邊的談話。

見面進行了十分鐘,快結束的時候,安心突然把她脖子上的那塊摘下來,隔著桌子遞給我,我們的手只有利用了這個機會得以接觸了瞬間。我的手是熱的,安心的手是涼的。她一向這樣手腳冰涼的,我曾經好多次說過等有錢了一定要帶她去看看中醫,好好調理一下氣血的。

我們的手握在了一起,不敢逗留地感受了一下對方的體溫,就鬆開了,安心說:"戴上它你就知道我一直在你身邊呢,我在保佑你呢。"

雖然她的手是涼的,但那塊被她貼身帶著的卻是溫熱的。丨警丨察看見了我們的動作,懷疑我們是在交接什麼秘密的和違禁的物品,立即走過來干預。

"嘿,拿什麼呢這是?"

丨警丨察問我,律師也過來了,我把未及收回的手掌在桌面上攤開,發白的掌心上,臥著一塊碧綠的玉石。律師用半是懇求的口氣向丨警丨察諮詢:"這個應該沒問題吧,這是掛脖子上的東西。"

丨警丨察拿過那塊玉石仔細端詳,那玉石上還蕩著一條細細的紅繩。丨警丨察說:"這玩意兒,得值多少錢呀?凡是貴重物品都不能帶進去,帶進去也得讓監獄收起來替他保管。"

丨警丨察把那隻直接還給了發著愣的安心,說:"別把這麼貴的東西給他,回頭他到裡面再把這個換了煙抽你可就贖不回來了。"

接下來他不容我們再說什麼,看看錶,表示見面的時間已經到了,該結束了。

"怎麼樣,好了吧。"丨警丨察說。

我很守規矩地站起來,說:"好了。"

安心也站起來,眼圈一下子紅了。

我衝她笑一下,想把輕鬆進行到底,我笑著說:"以後別再來了,先找個工作,然後,趕快帶著小熊改嫁去!"

安心的"輕鬆"陣線終於崩潰,眼淚珠子像往外倒似的,成串地掉下來。她沒說一句話,用攥著王觀音的手背擦了把眼淚,轉身拉開屋門,一句話沒說地跑出去了。我也想掉眼淚,但我忍住了。

兩天後我離開看守所,轉押到北京監獄,執行兩年的有期徒刑。監獄的生活是枯燥和壓抑的,除了每天學習和幹活兒外,我繼續進行著幾乎是為了平衡內心、支撐精神和維護面子的徒勞無益的申訴。每天日出回落,上工下工,心情鬱悶,很少快樂。週而復始的日子過得沒有一點新意,讓我常常後悔當初沒聽律師的忠告,認了罪爭取緩刑早早地出去,至少那樣還能和安心繼續在一起。如果她不嫌棄我是個罪人的話,我們就能繼續在一起,像以前那樣生活了。難道安心會嫌棄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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