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不出所料,當日嚴郎中無法取得張狗子的口供,只能先將其收押,同時把案情上報,請刑部移文錦衣衛,解除張狗子的官職,好再行嚴審……但他知道,以紀綱那種老虎屁股摸不得的脾氣,此事相當渺茫。
其實以手上的證據,不用張狗子的口供,強行給他定罪也不是不可以,但嚴郎中思慮再三,知道此事肯定沒完,如果錦衣衛那邊要橫插一槓,這樣做無疑是授人以柄,不能為之……
嚴郎中一點沒猜錯,張狗子被刑部大牢收監的訊息,很快傳到了錦衣衛北鎮撫司副鎮撫李春耳中,李春的反應十分強烈,當即就毫不客氣地行文刑部,強烈要求放人!同時北鎮撫司竟也立案調查,大肆蒐集證據,為解救張狗子做準備。
這邊刑部尚書劉觀才剛看完嚴郎中的奏報,正在舉棋不定中。這個案子當初是他下令嚴郎中複查的,但當時劉尚書可沒想到,此案竟牽扯到錦衣衛官員,這讓問題一下棘手起來。雖然劉尚書乃一國大憲,但錦衣衛乃法外之地,錦衣衛官員都是皇帝豢養的鷹犬,若沒有確鑿的證據,外臣動他們是要犯皇帝忌諱的,尤其是紀綱兇焰熾天、天王老子都不放在眼裡,劉尚書實在不想跟他發生衝突。
但一國大憲的尊嚴不容褻瀆,劉尚書還是一絲不苟地審閱起相關卷宗來,看完之後,他對初審的結果很不以為然,楊知縣這種清流名臣,做學問是好樣的,但要斷案的話,還真是麻繩提豆腐,結案陳詞根本禁不起推敲。反觀嚴郎中這樣的精幹刑名,用詳實的證據和嚴密的邏輯,推翻了初審的不實之處,並用鐵證讓那張狗子無言以對。雖然因為時日遷延,血衣之類的證據已經湮滅,但單憑那把從湖中撈起的兇器,就能給那張狗子定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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