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心動不已。
他們資歷淺,很多案子都是打下手,論功的時候能沾到邊就不錯了,更別說大功了。
三人退到了院子裡,忍不住竊竊私語,“你說我們真能把人抓住?”
“你應該問的是,人真的是大公嶺那一帶的嗎?”其中一個道:“要不是,別說五天,我們就是蹲上五百天也不管用。”
“既然大人說是,那就一定是,”另一個道:“你什麼時候見過大人辦錯案子的?”
“這倒沒有。”
“那就是了,我們只管去蹲著,只要看見人把人敲暈了弄回來就算成了。”
“那我們是去南嶺還是東嶺?”
“你傻呀,我們有三個人,分開蹲就行了,他要是直接落單,我們兄弟三個,哪個能怕了他去?況且我們手上還有刀呢。”衙役甲道:“他要是不落單,就把位置記下,回頭我們再到那附近埋伏,一般打柴,人都喜歡在同一個地方,他既然上一次去了,那下次肯定還會是去那兒。”
其他兩人覺得他說的有道理,於是搭著肩膀打算回去合計合計。
結果才出了院門就被守在外面的下人帶著悄悄的從后角門出去了。
他們這才想起縣令說了這事要保密的,所以他們不僅不能往外說,最好還不要湊在一起,分開出城。
衙役乙忍不住小聲抱怨起來,“這麼小心,難道我們縣衙還能有奸細?”
衙役甲卻若有所思的道:“奸細不至於,可別忘了,縣衙裡也有跟大公嶺那邊很熟的衙役,這次的案子,大人便因為他們比較熟,最先派的是他們去調查,想著他們人熟好說話,人也認得熟,結果你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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