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條例》確立商為先的原則,這一點是深得兀可烈他們的擁護,但是他們也不傻,他們很快其中許多條例似乎對他們不太有利。
尤其是《物價法》和《勞工法案》,他們可都是商人,是僱主一方,而這些法案明顯限制他們的發展,破壞了自由貿易的準則。
兀可烈便向韓藝問道:“韓侍郎,這《物價法》和《勞工法案》是不是還有待商榷,這東西賣多少錢,大家是你情我願的,《勞工法案》也是如此,要是認為酬勞太低,大可以不來,因此我認為只要限制不要強迫他人就可以了。”
其餘人商人也紛紛點頭。
韓藝笑道:“你說得不錯,其實也理應如此,如果你同意的話,這兩條都可以廢除,但是我有言在先,你們必須要讓這裡的百姓知道這一點。”
依固好奇道:“這是為何?”
韓藝嘆了口氣,道:“其實我之所以新增這兩條法案進去,實則是怕出現不必要的誤會,影響中原和西北的來往。我是商人,但我也要說一句,這無奸不商,如果商人不精打細算,又如何能夠發財。而如今越來越多的中原商人來西北做買賣,並且朝廷儘量讓他們僱傭當地的百姓,如果不明文規定的話,我就是怕那些商人會耍一些詭計,減少酬勞,以及故意哄抬物價,這樣一來,西北的百姓肯定是最大的受害者,到時又可能引起不可化解的矛盾。這兩條法案實則是保護當地百姓的權益。但是我前面說過,這一切的條例由你們來定,你們要不答應,那我也沒有意見,但是我不希望影響到兩地的來往,更不想當地百姓對朝廷產生誤解,因此我需要你們向百姓解釋清楚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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