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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第三任丈夫,白淑娘死活不選官宦人家子弟了。
官宦子弟不是酒色掏空的廢物,就是讀書讀殘的廢物。地主家的閨女還是嫁給地主的兒子,雖然夫家地位低了,卻正是門當戶對的良配。有地有錢,衣食住行無憂,小日子照樣過得自在。
嫁城裡官宦人家,整天被繁瑣的禮節拘著,每天晨昏定省問候公婆長輩,小心翼翼端茶倒水,禮節周到,言行舉止皆有標準約束,稍有不慎就可能遭到挑剔責備,連痛痛快快盡情睡個懶覺只怕都不可得,平日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要針繡,要管理飯食雜事,耍不得刀槍,不能出城騎馬盡情賓士,想想就沒意思。還是嫁在鄉下好,莊戶人家相比官宦人家的儒腐窮講究臭規矩少,也沒資格對白家講規矩說大道理,自可無拘無束,放眼一片曠野,想怎麼撒歡就怎麼撒。
這一降低標準,那即使有不好的名頭也立馬門庭若市,到白淑孃家說親的媒婆又呈現絡繹不絕。
鄉野地主更講究的是個實惠。
白家可是大地主,有錢有地,朝中還有大官靠山,而且只一個閨女,那老兩口腿一蹬去了,若大家業還不是歸了閨女也就歸了咱家,娶了這樣的女人,正是遠超人財兩得的美事。
挑了挑去,甚至讓白淑娘在暗中親自相看把關鑑定是不是足夠強健長壽,定下一位比較理想的勤奮厚道會持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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