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他的課桌上,由於委實太多,更延伸至他同桌的桌面上。於學生時代,那的確可謂是空前盛景,蔚為壯觀。是以,程之宜對此記憶深刻。
算起來,他今年應該是將將二十六歲。他之所以報二十七歲,大概是緣於男人們說到年齡,更習慣於報虛歲吧。
照片裡穿著藍白兩色相間校服的沈昀,站姿筆挺,象一株生氣勃勃的松樹,精神煥發神采奕奕。他面容俊俏,黑眸炯亮,微翹著唇角,似笑非笑。神情裡帶著少年郎特有的明朗與朝氣。那雙分外漂亮的黑眼睛,目視著前方,眸光專注,清澈又幹淨。
實在是個漂亮的男孩,少年時便驚人的好看。無論誰看著這張照片,第一眼看到的一定是他。儘管他那時臉上還猶帶著男孩的稚氣,卻已然滿身光華。
有些人,天生就是如此。只要他(她)出現在人前,便會牢牢的吸引住人們所有的關注,令人驚豔慨嘆,令人為之矚目,無法挪移視線。
毫無疑問,沈昀便是這類人中的翹楚。在哪都會是一個發光體,吸睛奪目氣場強大。
程之宜欣賞的看了一會照片中俊美懾人的少年。隨即目光緩緩下移,落到最前排左起第二位小姑娘的身上。那是她,十三歲時的程之宜。
那會不比而今對小學生的入學年齡,要求如斯嚴格。當年她入學早,五歲便上了小學一年級。兼且,讀得五年制實驗班。由此,她十三歲便讀了高中。當時在班裡算是年紀最小的一位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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