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啊,小雨一直在上班和出差嗎?”
“是啊!小姐是夏家的接班人,當然要比別人努力些了。”
“啊喲,阿郎在做什麼呢?他是不是在公司偷懶或者做錯事了?讓阿球要自己出去工作,像阿球這樣的名門閨秀,怎麼好出去拋頭露面呢。”
阿郎有沒有做錯事,你這個當媽的還不清楚嗎?梅姨一想到那個女人帶著孩子闖進夏家,害得小姐成了整個臺北的大笑話就覺得這兩公婆實在是噁心。
唉,小姐啊,命怎麼這麼苦呢,好好的吃蘋果吃出半條蟲,咽又咽不下吐又吐不出,最要緊的是前半條已經吃進肚子裡了。
可是又能怎麼辦呢?
總不能離婚吧?九十年代,離婚在這些五十多歲的人眼裡是非常大的事,尤其是夏家這樣要面子的家庭,輕易不會離婚。
梅姨強忍著厭惡,“你們二位一路辛苦了,房間我已經讓人整理好了,請回房間休息吧。”
“好。”婆婆也是強忍著大罵這個沒有尊卑的家僕的衝運,硬把一口氣嚥了下去。
她轉身下了樓,坐到默默生氣的丈夫身邊,“他們夏家欺人太甚,簡直拿咱們當成乞丐一樣看待。”
“都什麼時候了,你還記較這些!家生說得對,阿郎確實被排擠了!弄不好會竹籃打水一場空!”家生是阿郎的表弟,大學畢業後憑藉阿郎的關係進了夏氏企業。
本來他們兩夫妻想要在鄉下呆一年半載的,等著兒子兒媳來接再風光進城享福,誰知左等也不來,右等也不來,礙於面子兩人只能到處說在城裡生活得拘束,不如鄉下快活不想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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